重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经费拟列入财政预算
11-28 14:31:27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11月28日,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迎来第三次审议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草案)》增加规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条例草案在二审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更好地保障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评价和监督工作,应当明确规定地方财政对代表建议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次审议稿采纳了这一意见,增加一条,作第六条,规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此外,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增强法规的刚性约束力,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对“不按规定期限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和“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公开的”等情形,应当规定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三审稿采纳了这一意见,增加了相关表述。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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