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三男子踩踏警车并拍照发网络炫耀,结果悲剧了
05-04 17:26:39 来源:十堰晚报

十堰晚报消息,5月1日下午,郧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短视频社交平台中出现几个年轻男子踩、坐警车引擎盖摆拍的照片,而几人踩踏的警车正是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执勤警车。民警查证,这几名男子正是被警方多次打击的“老熟人”。经连夜调查取证,5月2日凌晨,3名涉案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5月1日是假期首日,游客众多,郧阳区公安分局南化塘镇交警中队、派出所民警全员上阵,在辖区九龙瀑景区执勤,交警将警车停在青岩村路边。14时许,陈某邀约赵某等人到郧阳区南化塘镇九龙瀑景区游玩。16时30分,22岁的陈某、16岁的赵某、15岁的周某驾驶摩托车返回时,发现路边停有一辆执勤警车。因赵某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心怀记恨,遂爬上警车、站在引擎盖上让同伴拍照。陈某和周某为配合赵某,就使用手机拍摄了多张照片。随后,周某也坐到警车引擎盖上,让赵某为其拍照。拍摄完毕后,陈某将两张赵某站在警车上的照片发至两个QQ群中;赵某登录自己某短视频社交平台账号,将其站在警车上的照片发至社交平台,造成恶劣影响。

案发后,郧阳区公安分局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当晚,郧阳区公安分局南化派出所、城关派出所民警成功将三人抓获,三人对其寻衅滋事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陈某于2018年因盗窃罪被郧阳区人民法院判拘役5个月;赵某于2018年先后两次在十堰市因盗窃被警方裁决行政拘留不予执行,2018年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周某于2018年因盗窃,两次被警方裁决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5月2日凌晨2时许,郧阳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依法给予陈某、赵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随即两人被送至郧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给予周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因其未满16周岁,法定不予执行,由其监护人领回教育。 

原标题:三男子踩踏警车并拍照发网络炫耀,结果悲剧了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