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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的物管,地上车位出租,物业给业主发了6万“分红”
01-03 08:26:25 来源: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消息,2019年伊始,菏泽金色家园小区300余业主从物业领取了200元“红包”,这笔钱来自小区两年的地上停车位租金,是小区的公共收益。

“真没想到,实施车位出租管理后,我们还能拿‘分红’。虽然钱不多,但心里很温暖。”1月1日上午,在金色家园小区物业办公室,业主杨先生领到了200元的收益后,很是高兴。

据金色家园小区东钰物业服务公司经理王广明介绍,小区自2014年陆续交房,共有8栋楼,虽然不大,但因为地上停车位问题,“风波”不断。乱停车经常堵塞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救护车进不来出不去,有些业主甚至将车停在他人的车库入口,导致业主矛盾升级,划车、喷油漆、砸车玻璃也时常发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12月,金色家园小区物业与业主代表协调,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划出地上停车位30个,有偿提供给业主停车。“我们采用抓阄的方式,租赁使用停车位,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每年每车位租费为1200元。”王广明说,每年收取的车位租赁费用于小区内公共建设使用,或者逢年过节给业主发放油、面等生活用品。

车位收益大家都看在眼里,但因账目公示不及时,或不够透明,引起了不少业主质疑。“之前,物业用车位收益用于小区建设,或者直接购买实物发给业主,但总感觉微乎其微,跟隐藏一部分似的”,杨先生说。

王广明称,后经与业主代表商议,他们决定将车位租赁费直接发放到业主手中。经统计,2017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8日两个年度的车位租赁费共计7.2万元,扣除车位物业管理费后,还剩6.4万余元。目前,小区共有业主332户,按照每户200元进行了分配。

“对于收取车位租赁费与发放租金情况,物业都会公布明细,更加公开透明,我们业主一目了然。”业主冯先生说,这一举措得到小区全体业主的支持。

2018年12月,菏泽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金色家园小区也成为该政策的落地执行者。

延伸调查:

业主无暇过问,物业不主动公开

小区公共收益多成隐藏收入

调查发现,更多的小区尽管有不少“看得见”的公共收益,却很少主动公开,业主对于这一部分“隐藏收入”自然不得而知,更别提发红包了。

小区广告很多

收入从未公开

记者又走访调查了菏泽其他小区,不少小区业主表示,感觉不到公共收益的存在,因为小区物业很少主动公开公共收益,业主对这一部分“隐藏收入”便不得而知。“我是从2017年入住小区的,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收益。”家住菏泽领将帅府小区的王女士称,小区内地上停车位不多,但广告却不少,一进南门就有一张LED显示屏,每天很大部分时间都在播放商业广告,此外楼道内、电梯墙面、门禁也是贴满了商业广告,但她并不清楚公共收益的分配问题。

“我所在楼栋的电梯内,除了门口没有,其余三面墙都贴满了汽车、酒店、购物等商业广告,而且更换很频繁。”名门世家小区业主李先生称。此外,一楼电梯等候处也安装了显示屏,每天都在播放广告。他曾询问一更换广告的工人广告费交给谁,对方回答交给物业。“但自我入住以来,从未见过物业公开公共收益账目。”李先生说,在公共收益方面,很多业主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也没有空来管,而物业又不主动公开,所以形成了一笔“糊涂账”。    

公共收益

还有不少进项

金色家园小区共有8栋楼,业主332户,规模不大,小区内没有框架广告、电梯广告等广告收入,公共收益仅来自30个地上停车位,“家底”单一,业主也心知肚明。

但调查发现,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并不单一。主要包括地上停车位与小区广告,而后者更为普遍。广告包括电梯和楼道广告、LED显示屏与各类框架广告等,主要以美容、教育、招聘类广告居多。此外,快递柜入场前和入场后交纳的占地费、小商小贩的入场费、公共产权房屋出租费、以及其他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范畴,只不过这些费用大部分成了物业的隐性收入。

提及金色家园小区的做法,李先生则很支持。“我们并不是图钱,而是在意小区物业管理者公开透明的态度。”他说,如今信息越来越透明,车位收费、电梯广告、门禁广告,小区收入明显增多了,而这些都是大家看得见的收入。作为小区业主,有权利对自家的“家底”心知肚明。

公共收益

还可折抵物业费

公共收益究竟是谁的?该怎样花?

根据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换言之,业主除对其购买的住宅享有所有权外,还对小区内的道路、外墙、电梯等公共设施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公共收益除了归业主所有外,菏泽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联合的下发《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还规定,公共收益还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的,其收益资金可以优先用于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

菏泽市住建局物业科负责人介绍,菏泽物业收费新规已经推行,金色家园小区的做法是体现了《通知》中由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式和用途,而其他小区也有将广告、车位等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内公共建设,方式方法不同而已。预计将有更多小区业主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中获益。(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念东)

公共收益必须是本“明白账”

小区里、电梯里的广告收入有多少?都去哪里了?对此,很多业主都有疑问。面对质疑,物业公司往往只会敷衍了事。长此以往,小区公共收益就成了一本“糊涂账”。菏泽金色家园小区的案例告诉我们,小区公共收益的账本可以由“糊涂”变“明白”。

公共收益之所以成为了一笔糊涂账,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少业主觉得公共收益不牵涉自身利益,往往看在眼里却没记在心上;物业公司心知肚明,却往往揣着明白装糊涂;此外,不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缺乏对物业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管。实际情况中,很多物业企业从“拿钥匙的管家”变为了“房屋的主人”,导致公共收益成为物业企业的隐性收入。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物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所有,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应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既然有法可依,那公共收益的账本就必须明明白白。

让“糊涂账”变成“明白钱”,金色家园小区的做法具有借鉴意义。

原标题:地上车位出租,菏泽一小区物业给业主发了6万“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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