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对夫妻赡养北京老人获赠房屋,拆迁遭遇不合理安置
01-28 15:45:05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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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康连忠夫妻俩在自家房前的合影

55岁的康连忠独自走在北京朝阳区垡头村的马路上,偶尔有熟人经过,即便是捂得再严实、隔得再远,康连忠都能知道对方是谁。

“我在这村里都住了多少年了,他们不把我当外人,我们也不把自己当外人了。”1月28日,康连忠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全国爆料热线:m17702387875@163.com),他是河北人,1986年到北京当工人,后来娶妻生子就一直住在垡头村,“一晃都过去30多年了。我的这套房子是张华夫妇的,他们生病了没人管,我就照顾他们,给他们送终,临到最后他们就把房子送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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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连忠称,房产证上也写着自己的名字,但因为各种原因户口一直都没有落在垡头村。

2017年11月,垡头村开始拆迁,康连忠因为“有房无户”,无法像其他村民那样得到安置。

1月27日,垡头村村委会支部书记张连启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时表示,没有户口,就不予以安置。

伺候孤寡老人,邻居称亲儿子都做不到这么好

1979年,还是个毛头小伙子的康连忠只身一人从河北的农村老家来到北京,投奔自己的父亲,希望能闯出一片天地。“那时候家里兄弟姐妹多,我都成年了,理应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我父亲是一名铁路工人。”

康连忠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初到北京,他发现父亲也是居无定所,所以他就租住在朝阳区王四营乡垡头村张华夫妇家中,开始是做一些杂工,后来进了厂当工人。

“最开始他家是三间土坯房,他们自己住一间,我住一间,还有一间算是客厅。”康连忠回忆称,那时候每个月的房租是5元钱,相当于自己半个月的工资。

张华夫妇俩无儿无女,岁数大了行动不便,康连忠帮着两位老人忙前忙后料理家务,有脏活累活都抢着干。但好景不长,随着老头的去世,张华患上了偏瘫,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起居需要有人伺候。

“当时他们家房子也是年久失修,我都准备搬走了。”康连忠说,当时自己已经和同乡的康志平结婚4年,女儿已经出生,如果自己一走,老人就没人管了。“咱毕竟一个屋檐下住了那么久,得帮老人想想办法。”

就在两口子为老太太想着落的时候,老太太的亲友、街坊邻居以及村干部都来劝说他们,说老太太无人照顾,希望他们能为老人送终,继承老人的房产,将来也许能在北京落户,就不用到处跑了。

据邻居张阿姨回忆,当时赠予房子这件事还是村大队书记(即村支部书记)帮忙敲定的,“老太太脾气特别大,有时候把康连忠的老婆说得直哭,但就那样夫妻俩也没说放手,还是一直帮着管着。亲儿子也不过如此了,没准还做不到。”

老人临死前,将房屋赠予河北人康连忠

1989年1月19日,朝阳区公证处和街坊邻居的见证下,老太太与康连忠签订了房屋赠予协议。

上游新闻记者在一份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编号为(88)朝证字第531号《公证书》上看到,张华与康连忠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包括,康连忠为张华养老送终,张华将家中的三间房屋、1000元积蓄、200斤小麦、100稻谷赠送给康连忠,欠生产队(村)的粮款和电费由康连忠还清。

张华老人的亲戚沈阿姨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张华老人瘫痪之后,一直都是康连忠夫妻俩在照顾,“张华夫妇把房子给人家,我们都没有争过。”

时隔一年后的1990年,张华彻底瘫痪在床,一直到1993年5月去世,康连忠夫妇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

此后,康家人就一直住在老人留给他们的房子中,并卖掉了河北老家的房子,对这所房子进行了多次修缮。1993年,垡头村统一更换房屋土地使用证。

上游新闻记者从编号为朝集建(93)字第00480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看到,户主姓名和土地使用者均为康连忠,用地面积为140.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7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1996年,康建忠以“房屋太危险,随时有倒塌危险”为由,向王四营乡政府申请建房,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和乡政府同意后,康建忠翻建了原有的房屋。

“1997年孩子要上学,我有过迁户口的打算来着。”康连忠称当时,垡头村民组、村委会、王四营乡政府、垡头派出所都非常支持,并为他签字盖章,十几名街坊邻居也踊跃为他签字作证。但到了朝阳公安分局却被卡住了,对方称要“研究”,此后再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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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安置差十倍,支部书记:拆迁和品德是两码事

2017年11月,垡头村开始拆迁,康连忠的房屋也被划入拆迁范围。但是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康连忠无法搬进村民安置房,而房子被拆后的补偿款也少了很多。

“其实,我也没什么过多要求,就是和其他人一样就可以了。”康连忠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现在给出的赔偿方案是一平方米一万块钱,按面积计算最多也就是140.7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绿化隔离地区腾退工作委员会了解到,根据政府要求,有房有户每人按40-50平方米安置新房。如果按这样推算的话,康连忠可获得240-300平米,市值在1500万左右。

对于康连忠的遭遇,邻居们认为,“这不就成了好人没好报了嘛,我们都替他们觉得不合理。”

对于康连忠的问题,垡头村支部书记张连启表示,拆迁政策就是有房产无户口不给安置,“证明有什么用?你有户口吗?有房源无户口的不纳入实际人口,有户口无房的也不纳入。”

“这好人好事能跟拆迁混为一体吗?拆迁有政策,跟品德是两码事。”张连启称。

“我现在是老家回不了,北京的家也被拆的稀巴烂。我也没钱再买房子了。”康连忠坦言,自己已不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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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征地拆迁不能违背信赖保护原则

著名行政法律师、曾代理多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件的北京张新年律师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如何,当初有关部门已为康连忠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康连忠也在此居住和生活达几十年之久。当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使得行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自己所从事的建设和经营行为合法时,由此便产生了信赖利益。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领域的基本原则,现在要搞征地拆迁,我认为在补偿安置的过程中不得无视和侵害该信赖利益,应该依法公平合理予以妥善处理。同时,结合这种情况,本次征地拆迁活动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正当,也难免让人产生怀疑。”

上游新闻记者 曲鸿瑞 视频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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