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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男”发300多条短信轰炸前任 换来15天司法拘留
03-07 15:33:43 来源:上游新闻

“永远为你坚持下去”“跟你在一起,我是非常认真的”……张周(化名)没想到,因为自己发的三百多条短信,竟惹来15天司法拘留。3月7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巴南区法院了解到,不是被家暴了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面临威胁也可申请。

分手后一再“骚扰”

2017年底,李某和张周在一起筹备小学同学会期间,往来频繁。李某恢复单身后,与张周二人经常互诉衷肠,因为聊得比较投机,便与张周坠入爱河。

相爱容易相处难。生活在一起后,两人常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在一次吵架中,张周竟然对李某动起手来。李某提供的巴南区人民医院出院记录显示——头皮裂伤伴头皮血肿,住院9天。

李某提出分手,并搬离了共同生活的场所。张周以为李某只是在使小性子,便不停地给李某打电话、发微信,甚至找上了门。但他不知道,自己的这些行为其实已经对李某构成一定程度的“骚扰”,甚至对李某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1月15日,在社区妇联的帮助下,李某带着与张周的聊天记录以及被打后的出院记录、派出所的出警经过说明等证明材料,向巴南区法院提交了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法院接到李某的申请后,立即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当天就下达了民事裁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巴南区法院裁定禁止张周打电话、发微信等妨碍、骚扰、伤害李某的行为。

负责办理此案件的巴南区法院副院长刘秀荣亲自打电话给张周,告诉他如果在半年内继续骚扰李某,巴南区法院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六款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话,还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你放心,我再也不得给她打电话、发短信了。”在法律面前,张周显得十分诚恳,他表示不再骚扰李某,甚至连与李某间的经济纠纷也不再纠缠。

300多条短信惹来15天司法拘留

“永远为你坚持下去”“跟你在一起,我是非常认真的”……春节前及春节期间,张周就将自己的承诺抛诸脑后,疯狂给李某发送短信。

“李某把手机带到我们这来时,我们打印这些短信就用了43张纸。”刘秀荣告诉记者。

短短十天时间,张周就向李某发送了300多条短信,且条条不重样。而这些躺在黑名单里的短信,便是法院对张周强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力证据。

为了保护李某,巴南区法院决定对张周下达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我们先后到机场、张周住所,准备采取强制措施,都扑空了。”刘秀荣告诉记者。即使这样,法官们也没有放弃。2月14日,刘秀荣一行人终于在一家洗车店找到张周,便立即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受到威胁也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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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荣法官正在翻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据刘秀荣介绍,这例人身保护令案件也是巴南区法院,首次强制执行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张周才对自己之前的骚扰行为以及罔顾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想法后悔不已。

“不是只在遭到家庭暴力后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刘秀荣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申请门槛非常低,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还未遭受家暴,却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情况下也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一旦申请,法院就会受理,即使没有下达裁定书,也能借助国家公权力对被申请人予以警醒,减少很多家暴悲剧。”刘秀荣如是说。

而为了方便申请,巴南区法院还印制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申请人只要按表格填写,都可直接递交给法院。这样可以很清晰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辩别。”同时,刘秀荣称,“微信、短信以及证人的证言,都可作为申请人身保护令的证据。”

通讯员 刘丹 上游新闻记者 罗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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