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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父亲为儿追凶16年案开庭:嫌犯劝服父亲归案是否属立功
03-30 10:20:03 来源:澎湃新闻

被告人何礼达在庭审现场。 中国庭审公开网截图

澎湃新闻消息,2019年3月29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福建父亲为儿追凶16年案”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历经约2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庭表示将择期宣判。

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了该案的庭审。澎湃新闻注意到,庭审现场检方指控被告人何礼达犯故意伤害罪,而王国华及律师则认为案件应定性为故意杀人。

庭审焦点一: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1年9月,王国华17岁的独子林鹏(化名)在福建省福清市一家台球店被18岁的高中生何礼达连捅数刀,其中一刀刺入胸主动脉,送医后死亡。

事发当天晚上,何礼达在其父何道明及亲属谢飞的帮助下逃往广州,之后父子俩相继销声匿迹。王国华就此踏上了漫漫追凶路,足迹遍及全国各地、海外十余个国家。

这一追,就是16年。在福清公安和王国华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9月底,持他人身份证藏匿多年的嫌犯何礼达在广东深圳落网。2018年6月,福州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何礼达提起公诉。9个多月后,福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检方指控,被告人何礼达因琐事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道明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还为其提供住所,帮助其逃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的指控,王国华及代理律师陈建华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陈建华认为,被告人何礼达作案时已满18周岁,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上过生理卫生课,对人体生理构造熟知。事发的2001年9月6日,何礼达接到同伴电话后携带匕首找到被害人,向其后背靠心脏位置连捅三刀,在明知可能造成恶劣后果的情况下放任行为发生,该行为非故意伤害而是故意杀人,是剥夺别人生命权的行为。

在面对公诉人的提问时,何礼达辩解称,发生当天的情况是双方互殴造成。

“我当时是年少无知,确实是犯了大错,给双方家庭都带来巨大的伤害。我在这里,向对方说声道歉。”庭审现场,何礼达低声认错。

庭审焦点二:是否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何礼达辩护律师认为,何礼达到案以后,认罪态度良好,并且具有坦白立功等多种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首先,何礼达到案后,成功劝服同案被告人何道明,之后何道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属于立功表现。第二,何礼达到案以后,始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何道明辩护律师认为,何道明属于主动投案,且其窝藏罪行出于护子心切、亲情人伦,主观恶意不深;且何道明年逾65岁,长达18月的羁押对其身心健康造成影响,望从轻处罚。

对于以上观点,公诉人则不予认可。公诉人认为,何礼达隐姓埋名,在外逃逸16年之久,长期逃避刑事追究,而且在庭审阶段,供述避重就轻,没有悔罪表现。此外,公诉人认为,何礼达的行为也不能构成立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何礼达的行为不属于法定立功的情形。

当天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王国华走出福州中院,神情疲惫。“何礼达逃逸多年,漂白身份娶妻生子。而我们这十几年来过着悲痛欲绝生不如死的生活,我像乞丐一样到处追凶,从未放弃。”王国华向澎湃新闻表示,希望法院对何礼达能予以重判。

原标题:福建父亲为儿追凶16年案开庭:嫌犯劝服父亲归案是否属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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