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入狱23年4判死缓 金哲宏案改判无罪
11-30 09:43:12 来源:封面新闻

金哲宏家属和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

11月30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金哲宏一案,金哲宏无罪释放。

宣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审判长告诉金哲宏,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金哲宏拄双拐,走出法庭

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后4次被判处死缓,在监狱服刑至今。金哲宏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4次被判死缓。

原标题:吉林金哲宏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 今日再审宣判无罪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