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苹果手机拍出27万”事件:两恶作剧者共被罚款3万
09-09 22:31: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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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7手机拍出“天价”。

澎湃新闻消息,起拍价100元的二手苹果手机,在司法拍卖平台拍出27万元的“天价”。9月7日,南京市秦淮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一部二手苹果7手机,最终,该部手机落拍价为270550元。这场大幅度溢价的司法网拍引发广泛关注。

9日,南京秦淮法院对外发布通报称,该院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并对其中两名参与“恶作剧”的行为人进行了处罚。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拍卖的苹果7手机起拍价为100元,每次加价幅度为50元,时间从2017年9月7日10时起,原定至2017年9月8日10时结束,因拍卖过程中不断有人加价,拍卖被延时377次,最终于2017年9月8日12时31分结束。拍卖期间该手机累计加价708次,最终拍卖成交价高达270550元。

秦淮法院称,现已查实,此次拍卖过程中,车某某参与竞价2次,并最终以270550元的价格拍得该手机。竞拍人刘某某参与竞价124次,其中进入延时后加价123次,4次单次加价超过1000元。2017年9月8日下午5时许,车某某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明确拒绝按拍卖成交价付款,并称自己最终出价是因为误看价格。

秦淮法院在通报中说,2017年9月9日,该院依法对刘某某进行了传唤,刘某某承认是出于“开玩笑”的心理参与竞拍,其并没有以极高价格购买低价二手手机的意愿。

秦淮法院表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拍卖活动,它是人民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体现。车某某、刘某某等在司法拍卖网页有明确提示,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恶意竞价,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考虑到车某某、刘某某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对自己参与非正常竞价,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表示悔过,认错态度较好,秦淮法院决定对车某某处以一万元罚款,对刘某某处以两万元罚款。此外,法院还将继续对其他恶意竞拍的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行为人的过错与态度依法处罚。

为此,秦淮法院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拍卖不是“娱乐”,权利行使不能任性。

原标题:法院通报“苹果手机拍出27万”处理结果:两恶作剧者已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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