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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9万元!渝北区法院“拍了拍”你,提供执行线索可领奖金
07-21 18:48:46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7月20日,渝北区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其中一案的执行悬赏金可高达19万元。本次执行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年。

这笔悬赏奖金最高可达19万元

据悉,这次渝北法院发出了两件执行案件的悬赏公告。其中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陈某之间有一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5万元以及利息。

执行悬赏公告中称,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申请,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悬赏。

公告中称,陈某家住永川区临江镇桂林村楼家院,悬赏期间为两年,即从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期间,凡向渝北区法院提供真实有效,且属该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金额的20%予以奖励。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举报的有效财产线索能全部执行完毕,就可领走高达19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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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老赖下落协助控制可获一次性奖赏3000元

据悉,另一例执行悬赏公告是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韩某,以及一家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有1001515元以及利息。

其中,韩某家和被执行的公司均在四川,悬赏期限也是两年,即从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

悬赏条件和奖金情况为,凡是提供被执行人韩某下落,且协助法院控制住韩某的,一次性奖赏3000元。

凡向渝北区法院提供真实有效,且属该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金额的3%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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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两份执行悬赏公告均载明,如果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同时,法院还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唐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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