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轨道交通禁带物品目录明年1月1日施行,白酒最多携带2公斤
12-29 16:30:26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增加七处内容

新《目录》在原第一条“枪支、弹药类”中增加“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原第二条“爆炸物品类”中增加“射钉弹、发令弹等含火药的制品”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原第四条列举的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种类后增加“及其专用容器”。

原第九条增加兜底规定“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增加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增加白酒、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生活物品及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的打火机,并规定单品和累计携带的最大数量。

增加违法后果提示:对非法携带《目录》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携带《目录》中涉及的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的,乘客可自弃该物品后进站乘车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乘客拒不接受的,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乘客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应当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增加《目录》有效起止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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