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正文
四川男子陷565万元债务执行难,当事人称代理律师失职索赔千万
07-31 15:30:16 来源:上游新闻

2015年3月到4月,四川筠连县的郭永柱通过民间借贷方式,向当地的四川世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成公司)共借出资金565万余元,但世成公司至今都未能还款。

2016年3月4日,郭永柱委托筠连县玉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孝彬向筠连县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法院就这笔借款纠纷作出了民事调解,明确世成公司需在2017年7月30日前还清所有借款,但世成公司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郭永柱随后找到筠连县法院,申请对世成公司就565万元的借款和利息进行强制执行时,却被法院告知,世成公司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已所剩无几,“我在2016年3月4日递交起诉状的时候,就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保全费用也付了,怎么会没有财产执行呢?”

郭永柱的矛头指向了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刘孝彬,认为刘孝彬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让借款人将名下财产转移,直接导致了自己1103万元的本息损失。

刘孝彬和其所在的玉壶律师事务所则坚持认为,已经向筠连县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相关款项没有能够执行,是因为涉案标的本身存在问题。

目前,四川筠连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郭永柱向玉壶律师事务所索赔1103万元的诉讼,案件将择日开庭。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注意到,四川筠连发生的这起郭永柱向代理律师索赔案,在国内较为罕见。

微信截图_20200731152207.png

▲四川省筠连县定水盛景楼盘,因开发商陷入债务纠纷,楼盘曾被预查封。受访者供图

565万元借款难要回

2015年,长期在云南做生意的四川筠连人郭永柱,考虑在老家购置房产,为日后回家乡发展做准备。郭永柱看上了位于筠连县城涌泉街188号,由四川世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定水盛景楼盘。

郭永柱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刚开始只是想购买商铺,“世成公司那边当时的负责人表示有资金缺口,最后说服了我以借款的形式出借了500多万元。”

司法文书证实,世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在2015年3月到4月间,先后分四次向郭永柱借款165万元、150万元、130万元和120万元,共计56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5%,利息按月支付。2015年10月,郭永柱和世成公司就借款的利息达成一致,期间共计40余万元的利息转为本金,利率3%。

郭永柱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自己多次索要,世成公司均未能按照借款合同偿还欠款和利息。无奈之下,郭永柱委托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

郭永柱提供的编号为(2016)民代字第42号委托代理合同显示,四川玉壶律师事务所接受郭永柱的委托,指派刘孝彬律师为郭永柱与世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的委托代理人,双方约定郭永柱现行支付律师服务费8万元,争议款项到位后郭永柱再根据赔偿款的12%支付玉壶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

2016年3月8日和3月9日,郭永柱分别向户名为刘孝彬的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和5万元。郭永柱说,虽然对直接向律师私人账户转账而非律所对公账户转账有所顾虑,但出于对刘孝彬律师身份的信任,他还是将15万元转到了刘孝彬的私人账户,“这15万元有8万元是约定的律师费,还有7万元是涉案官司的诉讼费、保函费及保全费。”

郭永柱表示,自己在2016年3月14日向筠连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时,就考虑到了世成公司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还款的情况,所以委托玉壶律师事务所时,明确要求要进行财产保全,“最怕的就是拿到了判决无法执行,哪怕多给保全费都值得。”

诉讼财产保全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微信截图_20200731152323.png

▲郭永柱表示,自己在2016年3月就将代理费和保全费直接转入了代理律师刘孝彬的个人账户。受访者供图

律师被指失职遭起诉

2016年4月22日,在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主持下,郭永柱和世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筠连县人民法院(2016)川1527民初32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世成公司欠郭永柱本金565万元及利息,世成公司应在2017年7月30日前还清。

因世成公司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还款义务,郭永柱向筠连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郭永柱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世成公司定水盛景项目在郭永柱起诉的2016年3月14日到4月22日法院宣判期间,名下有两百八十多套房产,但刘孝彬作为其代理人,一直未依法为郭永柱进行任何查封保全,导致债权不能执行。

郭永柱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的筠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显示,定水盛景项目在2016年5月11日才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一日期是在郭永柱和世成公司在筠连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之后,郭永柱认为这恰恰证明了如果刘孝彬及时为他申请财产保全,相关款项就能够得到完全执行,“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房子才开始往外卖,如果这之前进行了保全,就不会有后面的争议。”郭永柱说。

郭永柱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刘孝彬收了我的律师费、保全费,但是根本没有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直接导致了法院确认的565万元和利息不能收回,他要负责任。”

郭永柱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显示,郭永柱2015年3月向世成公司出借的565万元,截止2020年7月14日,本息合计已经达到了1096万元,加上7万元保全费,共计1103万元。郭永柱要求刘孝彬所在的玉壶律师事务所和其执业保险金投保公司负担全部债务。

微信图片_20200731152258.jpg

▲定水盛景楼盘预售许可证签发于2016年5月,郭永柱称代理律师刘孝彬应该为判决无法执行负责。受访者供图

律所指当事人“恶意诉讼”

7月28日,四川玉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孝彬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自己曾代理了郭永柱的借贷纠纷案件,但不能透露具体案情,当年确向筠连县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对于郭永柱就委托合同一事起诉律师事务所一事,刘孝彬表示将出庭应诉,“郭永柱的指控不实”。

玉壶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光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的律师(刘孝彬)马上就申请了保全。”胡光才说,2016年玉壶律师事务所和郭永柱签订委托合同并指派刘孝彬作为代理律师后,刘孝彬联系了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函,向筠连法院申请了保全。

郭永柱向记者证实,他的确曾收到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签发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单,也签署了向筠连法院提交的保全申请书,但不知道刘孝彬是否凭保单、申请书,向筠连法院申请了保全。

据玉壶律师事务所介绍,2016年筠连法院收到保全申请后,前往筠连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了查询,发现世成公司开发的定水盛景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没有具体的房号,“这个案子有500多万元的本金和利息,就算1000万元以内,但整个房地产项目价值上亿,没有分户房号法院不可能查封了整栋楼,超标的查封不行。”

胡光才表示,一方面申请查封遇到了困难,另一方面筠连法院也就借款纠纷一案作出了调解,世成公司表示积极配合还款,双方便约定于2016年8月30日起开始偿还款项。

胡光才说,郭永柱起诉委托律师是“恶意诉讼”,是因为相关案件无法执行,才会找当事律师的麻烦,“郭永柱说我们律师没有申请财产保全,导致了无法执行,这完全是虚假的。”

胡光才表示,郭永柱2016年8月30日没有如约收到世成公司首笔还款后,刘孝彬随即向筠连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同年12月底法院便首批查封了世成公司25套房屋,“迄今为止,因为郭永柱的案子,共计查封了世成公司70多套住房还有地下车库,保全的目的无非是让被告的财产不转移,现在世成公司都有房子,因为是烂尾楼,没有证照,法院无法拍卖。”

筠连县法院的多份司法文书证实,2016年郭永柱向筠连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筠连法院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预查封世成公司开发的定水盛景楼盘中共25套房屋,并通知了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筠连县法院今年3月24日作出的一份执行裁定书也显示,因世成公司定水盛景楼盘尚未竣工验收,也不具备处置的条件,法院暂时无法处置财产。

胡光才强调,郭永柱全程是知道财产保全的相关的情况,也是签了字认可的,最后结果还是以法院判决为准,“我们也是很委屈。”

微信图片_20200731152245.jpg

▲郭永柱提供的财产保全申请文书,其表示不清楚刘孝彬是否将申请书向法院进行了提交。受访者供图

法院是否受理了保全申请悬疑

对于胡光才的说法,郭永柱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自己今年之前都不知道刘孝彬在收取了7万元的保全费用后,没有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我都是今年年初偶然知道刘孝彬没有进行申请保全,我去法院问了才确认了这个事实。”

对于筠连法院在相关法律文书中表示已经查封了世成公司25套房屋一事,郭永柱称,虽然25套房屋已经被查封,但实际可执行的金额有限,“这25套房子都是有瑕疵的,要么已经是有官司在身的,要么是已经递交了过户申请,能拍卖几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库显示,世成公司名下有多达70多笔失信未执行记录,该公司仅在筠连县法院,就是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较大,法院已经陆续对定水盛景楼盘的全部住房、商业用房以及地下负一、二层的车库进行了预查封,以偿还包括当地银行在内的多个债权人的多笔借款。但部分房屋因为已经销售给了第三方,法院已经解除了部分预查封。

世成公司涉及的多笔债务,让郭永柱颇为担心,“就算世成公司房子全部拍卖了,所有的债主都来分,分到最后能有多少到账都是未知数。”

7月31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承办郭永柱与世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法官杨顺成。对于刘孝彬律师是否替郭永柱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一事,杨顺成说“以单位的回复为准”。

上游新闻记者两次拨打了筠连县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华的电话,他表示自己在开会和开车,随后不再接听记者电话;筠连县法院分管副院长杨文龙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自己对于郭永柱起诉世成公司一案不了解,对于郭永柱一方是否申请财产保全不清楚。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如果郭永柱在案件起诉后,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如果当时世成公司资产还是大于负债的,法院及时保全公司资产,最后判决下来了,哪怕进入强制执行,郭永柱一方都是优先受偿。”

该律师表示,这起罕见的案件关键就在于代理律师是否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如果申请了法院没有查封执行,郭永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如果受理了财产保全申请,会有相应的费用收据和裁定书,刘孝彬和玉壶律师事务所如果能提供这些关键证据,就能毫无疑问的证明自己。”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二维码.jpg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