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辽宁宣判27人恶势力集团案,首要分子被抓捕时扬言要炸楼
09-01 09:34:36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消息,通过提供吸毒场所和毒品等方式,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涉恶集团,在辽宁省鞍山市内多次共同实施不法活动。另外,该涉恶集团首要分子在被抓捕时,扬言炸楼与公安人员同归于尽,致使一人从楼上向下攀爬时坠楼身亡。

8月30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石光等27人恶势力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石光犯爆炸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7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9年9个月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石光通过提供吸毒场所和毒品等方式,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要分子和纠集者,多人参与的涉恶集团,在鞍山市内多次共同实施不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1年10月至2015年7月,石光单独或纠集同案人以索要债务、怀疑其物品被偷盗为由,将多名被害人强行带至租住处,进行非法拘禁并殴打。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石光伙同同案人员在鞍山市铁东区开设赌场,赌场经营期间违法所得人民币20余万元。

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该涉恶集团先后三次以讨要债务为由,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故意伤害,致轻伤后果。

2016年,该涉恶集团以胁迫被害人履行协议为由,持械至被害人公司,打砸公司财物、强迫工人停工,严重扰乱被害人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2016年至案发,石光还多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

2016年11月以来,石光在同案人为其藏匿提供帮助期间,持械抢得被害人银行卡并获取密码,将银行卡内存款人民币近5万元取出,据为己有。

2016年8月以来,石光为抗拒抓捕,安排同案人购置煤气罐、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同年12月30日,公安人员根据居民举报,赶到石光藏匿处楼下,石光扬言炸楼与公安人员同归于尽,与其同室人员见状从楼上向下攀爬时坠楼身亡。石光又向楼下投掷装有柴油的塑料桶、煤气罐和引燃的棉被等物品,并持消防枪向楼下公安人员开枪,后被公安人员劝降。

法院认为,以被告人石光为首的涉恶集团通过多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进行暴力讨债;通过为赌博提供场所,非法敛财;通过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采取滋扰、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恐吓他人,介入经济纠纷,获取经济利益;通过以暴力相威胁,劫取公民财物;当石光获悉其被追逃后,继续纠集同案人,准备爆炸物,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与公安机关对峙期间,造成一人死亡。上述犯罪活动,在鞍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爆炸罪等。其中,被告人石光系涉恶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犯罪和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了宣判。

原标题:鞍山石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首要分子被抓捕时曾扬言要炸楼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