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国窖1573广告违规使用团徽,四川泸州团市委回应:企业已删除视频
08-19 14:16:25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消息,8月18日,有微博网友举报称,泸州老窖国窖酒类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短视频账号“国窖1573”,于2020年5月3日发布的视频中,以动画形式将共青团团徽贴在酒瓶上进行商业推广。8月19日,泸州团市委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经和企业联系,相关视频已被删除,涉事人员被严肃批评和教育。

8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短视频账号“国窖1573”有1.2万粉丝,被举报的视频已被删除。同时,极目新闻记者联系泸州老窖国窖酒类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电话未接通。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泸州团市委。工作人员回应称,接到网络举报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泸州老窖的团委,那边高度重视,已删除有关视频,“涉事视频确实于2020年5月3日上传,当时是为了迎接五四青年节,希望以戴团徽的动作,来表达青年团员不忘初心的精神追求,并非为了商业目的。涉事视频的点赞量和浏览量也比较低。”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企业已对涉事员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企业团支部也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对团徽的规章制度,组织大家进行集中学习。”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团徽不能用于商业广告,泸州老窖此举的确欠妥,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柴欣称,虽然《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仅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做广告,没有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团徽做广告,但共青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团旗、团徽、团歌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团歌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柴欣还指出,《广告法》第九条也明确规定,商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原标题:四川泸州团市委回应“国窖1573”违规使用团徽:企业已删除视频,涉事职工已严肃批评教育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