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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政府任免刘波等同志职务
02-14 14:45:03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綦江区政府网发布《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9年1月16日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刘波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宗烨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敖昭成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峰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红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孝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永生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祝光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张小玲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名坤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蒲非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副局长;

解朝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蒋发强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程昭国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梅川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成伟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贺琴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

李谋委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副局长(正处级);

胡辉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副局长(正处级);

李红彤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副局长(正处级);

刘永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正处级);

杨再会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在伦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

林毅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

吴昌余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张在彬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宗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周庆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陈卫翔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霍祥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蒲德兰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周健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蔡永梅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冯太勤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汪杰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鄢泽霖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张春寨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翁春梅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张绍昆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陈琳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潘捷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安亮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张天维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周宗福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明忠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尤勇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向永其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田维春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玉兵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云义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唐启平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林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学军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

尹启贵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黄达琴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李静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王小峰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信访督查专员;

易启义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霍本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定开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免去江平东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秦志娟同志(女)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伟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其刚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天伦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吴文镜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杨永发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周瑜同志(女)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国平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杨梅同志(女)的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不再保留、不再设立机构的相关区管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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