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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买的蜂王浆送货了吗?店家说送了 婆婆说没送
10-18 13:21:33 来源:上游新闻

“我一年前买的货品,到现在还没送货,我如今找到他们,他们却不承认了……”10月15日上午10点多,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警情称:天星桥升伟新天地一位老人报警称买卖纠纷,需要民警前往处置。

民警一边迅速赶往事发地点,一边联系报警人。报警人是一位74岁的李婆婆,李婆婆说,她于一年前在小区门口某品牌的团购店购买了价值3999元的蜂王浆冻干粉胶囊。现在,她才想起团购店没有送货,她去找店家两三次了,但对方坚称已经送货了。

根据李婆婆的指引,民警随后到达该团购店,向店内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据负责人吴某称,李婆婆年纪大了,记忆力不好,这个蜂王浆冻干粉胶囊早在一年前已经给她送货上门了,店里都有送货记录。并且,吴某还提到,自己之前已经和李婆婆的儿子也沟通过了,前几次李婆婆来店里讨要说法,其儿子也相信店家的说法,把老人劝回了家……

随后,民警又联系上李婆婆的儿子,想从他那里了解一些信息。

李婆婆儿子表示,母亲70多岁了,记忆力确实不是很好,刚刚放的东西都不记得在哪里。但至于团购店到底有没有送货,自己确实不清楚,家里没有发现该货品,同时,母亲那里确实也保留了销售的收据,对方也拿不出母亲签收的证据。

听到这些话,店方负责人吴某又表示,当时在送货时确实是没有严谨地履行送货手续,没有让顾客签收,只是送上门就离开了,公司这边做了记录。而李婆婆手上确实有销售收据,送货时销售收据本应由团购店收回的,当时也忘记收回,公司存在工作疏忽。

由于双方都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最后经民警调解,团购店主动提出再补发一次货,收回李婆婆手中的销售收据,李婆婆以后不能再到店里讨要。

在民警的见证下,李婆婆当场写下收条,公司留作凭据。李婆婆拿到货品,团购店也得以正常营业。

民警提醒:无论是线上购物还是线下购物,收据、收货单、签收单等重要单据都要保存好,以确保售后各项流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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