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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精神病院护工致女患者怀孕,丈夫称生下孩子当证据
11-11 17:55:00 来源:@正观新闻

@正观新闻消息,邯郸魏县女精神病患者小雨在医院封闭治疗期间与护工郭某发生性关系怀孕,郭某称发生关系乃“自愿”行为。

邯郸魏县女精神病患者小雨在医院封闭治疗期间与护工郭某发生性关系怀孕,郭某称发生关系乃“自愿”行为。几个月来,小雨的丈夫小海及其家人一直奔波在路上讨说法,但他们一直没能收到院方的正面回应。

11月11日,小海的舅舅石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他们正在石家庄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小雨进行精神鉴定,而结果可能要等“一个月以后才能出来”。小海则表示,“不考虑把孩子打掉,因为孩子是唯一的证据”。

女精神病患者医院怀孕护工郭某称发生性关系为“自愿”

1997年出生的小海和小雨于2019年10月份结婚,婚后才发现小雨反应迟钝,语言交流不是特别顺畅,2020年3月,小雨的精神状况更加异常,双方家长协商后,决定带小雨到魏县精神康复医院检查。院方当初向他们承诺“三个月就能治好”,于是在4月7日,家人为小雨办理了住院手续。

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7月19日,小海的母亲把儿媳妇接回了家。小海告诉正观记者,这时候的小雨根本就没有治疗好,“你看一眼她的状态就知道,她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8月初,小海的母亲发现了新问题,小雨饭后有呕吐。老人带着小雨到医院一检查,结果显示妊娠50天左右。按照这个推断,小雨应该是封闭治疗期间6月份左右怀的孕,显然这个孩子是别人的。

8月22日,小海的母亲、舅舅等人来到魏县精神康复医院讨说法,男护工郭某站了出来,承认是他和小雨发生了性关系,但辩称双方是自愿的。

小海和家人认为,小雨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没有辨别自愿与非自愿的能力,事情发生在封闭治疗住院期间,郭某和院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1月11日进行精神鉴定小海:孩子是唯一的证据

11月10日,小海的舅舅石先生告诉正观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立刻联系了院方、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及魏县公安局,然而,3个月过去,他们都没有等来一个合理的说法。“从8月份公安局就说要安排精神鉴定,但一直推脱没有空闲,直到11月8日媒体报道之后才安排了11号去石家庄”。然而,石先生对鉴定结果并不乐观,“公安局说结果要等1个月以后才出来,小孩在肚子里一天天大了”。

小海对正观记者表示,如果事情一直等不到解决,他们将会把孩子生下来,“因为孩子是唯一的证据,如果把孩子打掉,那更没有人理我们了”。小海补充道,目前,院方拒绝为家属提供用药清单及病历本。

11月10日,正观记者拨通了魏县卫生局的电话,对方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而郭某的朋友接起电话则称“没有这回事吧”。11月11日,记者再次拨打了郭某电话,却无法再接通。

(文中小海、小雨系化名)

原标题:邯郸精神病院护工致女患者怀孕,丈夫称生下孩子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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