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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涉赌7亿元的副县级干部刘宝鑫获刑13年,判决生效
11-09 19:37:30 来源:上游新闻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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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受审的社旗县原副县级干部刘宝鑫。图片/ 中国庭审公开网视频截屏

11月9日傍晚,就上游新闻当日的(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小官豪赌!河南一副县级干部涉赌金额高达7个亿,检方称其以赌博为业》报道,南阳市检察院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南阳市监委首例留置职务犯罪案件判决今日正式生效——“以赌博为业”的刘宝鑫获刑13年。

社旗县原产业聚集区主任、党工委书记刘宝鑫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赌博案于2018年6月19日由南阳市监察委移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阳市检察院对刘保鑫依法决定逮捕,7月10日,指定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月10日,新野县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0月23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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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原副县级干部刘宝鑫庭审现场。图片/南阳检察

10月23日,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刘宝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784.5478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300万元归个人使用,其中200万元用于进行非法活动,100万元用于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多次参与聚众赌博,并将赌博所得用于个人挥霍和家庭支出,涉赌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野县人民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宣判,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刘宝鑫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

刘宝鑫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判决于11月9日正式生效。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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