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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四舍五入”不找零 食客“较真”投诉退回4角钱
01-13 20:36:37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

近日,网友“不吃鱼的猫o0”在某论坛上发帖,称最近和朋友在沙坪坝三峡广场一家小酒馆吃饭,遭遇了商家“四舍五入”,被多收了4角钱,为此该网友认为非常不合理。

结账时遭遇“四舍五入”

随后,记者联系上这位名叫“不吃鱼的猫o0”的网友,她姓余。她称,1月8日,她和朋友去沙坪坝三峡广场酒阳蒸经小酒馆吃饭,共消费了75.6元,当付款时付了76元现金后营业员却没有找补零钱的意思,被问起才说“四舍五入”。

记者从余女士的消费单据上看到,当天她点了活捉莴笋、格格牛肉、红糖锅盔、下饭菜等,其中有四个菜的价格都有角币,比如格格牛肉就是21.9元。当天,余女士共消费了75.6元,小票打印时间是1月8日晚上7点过,小票上也注明应收金额为75.6元,而不是76元。

余女士的收银小票

 “凭啥子也?”余女士付款之后问起营业员为什么不补那4角钱,营业员却回答说店里没有零钱,依然没有要补钱的意思,还称“要不然你微信或支付宝付款嘛!”

余女士说,她微信和支付宝里都没有钱了才用的现金付款,但营业员不补零钱,她也就只好付了76元钱。 

较真投诉退回了4角钱

“从来没有遇到以没有零钱而不补钱的餐馆,这家餐馆可能是生意好了,可能也觉得一般人不会在意,这4角钱就可以多收,营业员还一副不在乎的态度,我实在是气不过。”余女士说,用完餐后,她就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投诉。

经过沙坪坝区工商部门的核实协调,1月9日,该餐馆加了余女士微信,把多收的4角钱退还给了她。“虽然钱不多,但我觉得商家不管是四舍五入还是用其他物品代替零钱,起码得要先告知消费者,不能强买强卖。”余女士说。

今(13)日,记者来到余女士用餐的这家餐馆,店内一营业员也证实已经把多收的4角钱退还给了余女士,并称那时收款的营业员可能是新来的缘故对此事处理不当,目前店里准备有足够的零钱,方便给消费者找零。

调查:

有超市计重时就“四舍五入”

生活中结账时,出现几角几分是常事,没有零钱就“四舍五入”的情况多吗?今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一些商家为了吸引回头客,直接将有分币或角币的零头抹去,而在部分大型超市及中小型生鲜超市,发现在结账时累计之后出现分币便“四舍五入”的情况很普遍。然而,有的超市则在单件商品的计重价签上就“四舍五入”。

记者在南岸区茶园某生鲜超市,买了2.46元的豆芽,记者付给店员5元,店员却只找了记者2.5元,当记者问起为什么,店员才告知说:“一般现在都是电脑打价,如果顾客付的是现金,都会四舍五入,如果是手机付款,电脑上扫出的钱是多少就收多少。” 

记者走访到九龙坡区盘龙新城某连锁超市时却发现,这里在结账时绝大多数商品都不会出现分分钱的情况,但仔细观察却发现了其中缘由。记者选购了几个单价为13.96元/千克的新疆香梨,称重时重量为0.608千克,那么计算下来金额就应该约为8.49元,而价签上打出来的价格却是8.5元;随后记者又选购了几根单价为3.96元/千克的胡萝卜,称重时重量为0.342千克, 计算下来金额就应该约为1.35元,而价签上打出来的价格却是1.4元。

当记者拿着这两种商品前去收银台结账时,付了9.9元。这样计算下来,这两件商品,超市便比实际价格多收了记者6分钱。对此,记者将此事反馈给该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称目前她也不知是这种计价方式,会给领导汇报情况。 

七嘴八舌:

收费“四舍五入”你怎么看?

遇到商家收费“四舍五入”的情况你怎么看?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大部分市民表示,如今分币几乎已经见不到了,也因为数额太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太较真,但角币还是应该找零。

28岁的范女士:市场上很多商品都是精确到角的,而且角币流通的也比较多,商家不找零钱不应该。

25岁的李女士:市场上称重的商品很多都会遇到分币,不过结账时往往都是累计起来“四舍五入”,几分钱也不多可以不计较,再说商家有时候也是舍掉一部分的,还是相对公平,不过得让消费者知情。而角币也不找零钱就很不恰当了。

市民王女士:平时打出租车一律都是“四舍五入”,哪怕现在移动支付很普遍了,我们还是墨守这个规律,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觉得没啥。

29岁的杨先生:虽然“四舍五入”的方式商家有舍,但从概率来讲,商家“舍”的只有1、2、3、4有4个数,而“入”的则有5、6、7、8、9有5个数,其“入”比“舍”的多,这不公平。因此,作为商家,本身就是盈利的,为什么不直接将零头抹去,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呢?

律师:

“四舍五入”涉嫌侵权

对此,记者咨询了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付林根,他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因此,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如果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四舍五入”收费,便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商家“四舍五入”的做法中,“四舍”属于商家让利的自愿行为,但擅自“五入”的做法违背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当遇到类似纠纷时,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张春莲  实习生 黄美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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