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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共享充电宝每台日赚40元?小心别被这样的投资骗局“套路”了…
06-03 22:45:25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6月3日,多名投资者向红星新闻表示,他们遭遇了一场“共享充电宝”的投资骗局。

按照投资者所述,一家名为“湖南环星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先后推出了“共享充电宝认购”和“充电宝广告一体机认购”的项目,投资者以相应价格认购充电宝或广告一体机交于公司运营后,每台每日即可获得40元或100元收益。

投资者称,所有的收益都会通过公司建立的微信群进行发放,如果推荐一名新人参与,还可以获得相应的推荐奖。

不过,收益的结算仅持续了较短的时间,在不少人追加投资后,项目投资群却突然被解散,公司的所有联系人也就此失联。

认购“共享充电宝”

多人表示遭遇骗局

周女士是在朋友的介绍下,于今年3月16日开始这项投资的。当天,她一次性认购了5台共享充电宝,每台1550元,随后被拉进了一个投资群,收到了一份电子合同。

公司宣传页面

按照认购合同,每台充电宝每日的收益为40元,并将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或者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每天发放。

这些充电宝来自湖南环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环星公司”),合同显示,被认购的充电宝将由该公司统一投放到市场,投放地点为便利店、电影院、医院、地铁站、酒店等人群使用率高的位置。

环星公司又推出了共享充电宝广告一体机

周女士介绍,因确实收到了收益,一个月后,她又再次认购了5台充电宝。5月10日前后,环星公司又推出了一项“共享充电宝广告一体机”认购项目,每台2680元,每日收益100元。这次,周女士又认购了5台广告一体机。

投资者前期收到的“收益”

不过,5月17日,投资微信群却突然被解散,环星公司的所有联系人也一同失联了。而周女士前后共计支出28900元认购款,仅收回了13000余元。

李女士于4月12日开始参与认购投资,截止到5月17日,共计认购了11台充电宝,10台广告一体机,共计支出43850元,仅收回17350元。

王女士从3月20日开始投资,截止到5月17日,共计投资了25台充电宝,20台广告一体机,共计支出97000余元,仅收回20000余元。

据统计,成都地区目前受损的投资者已有200余人,金额从几百到上万元不等。

投资者称从未见过实物

律师:公司或涉嫌诈骗

6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多名投资者处了解到,他们已向各自辖区派出所报案。

天眼查显示,湖南环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2日,注册资金为2000万,法定代表人为唐波,登记机关为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互联网科技技术服务、广告服务等。

部分投资者已报案

投资者提供的一则环星公司的宣传“H5”显示,“环星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以来以上市作为公司目标……面向全球全国招商”,投资回本周期仅为1.5个月,用户规模3.78亿。

不过,多位受访投资者称,从参与认购到投资群解散,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过共享充电宝和广告一体机的实物,“只在微信群和他们(公司)的宣传中看到过图片。”

6月3日,通过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环星公司多名“销售经理”和收益结算的“财务人员”,均未接通。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表示,根据投资者所述,环星公司或已涉嫌诈骗犯罪。投资者的投资看似有合同,也确实在前期得到了回报收益,但投资者认购的充电宝则可能并不真实存在,公司的根本目的很可能就是非法占有投资者的资金。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如果投资者认购的充电宝是虚构、并不存在的,或者公司隐瞒了真实的情况,以占有投资者钱财为目的,那么公司则涉嫌诈骗犯罪。

原标题:认购共享充电宝每台日赚40元?投资者:未见实物,仅收回部分本金,公司就失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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