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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定位系统掉线与北斗卫星无关 监管应兼顾精细化和人性化
04-10 07:40:34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消息,河北沧州货车司机金德强4月5日途经唐山市丰润区超限检查站时,因北斗定位系统掉线,被处以扣车、罚款2000元。因无法接受罚款,金德强服农药自杀身亡,事件一时引发全国关注。

司机们所说的北斗定位系统,实际上是一部汽车行驶记录仪,可以记录车辆行驶速度和时间,在司机超速和疲劳驾驶时发出警报。

多名货车司机介绍,国家规定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出发点是好的,但司机实际使用时会存在不便,如果遇到掉线,就可能被处罚。

著名货车维权专家王金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货车司机经常因定位系统掉线,而遭遇过度处罚,司机申请行政复议的成功率也较低。

业内人士认为,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各省的考核标准不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也比较粗放,以致产生相关问题。

多名货车司机因掉线被罚

2014年7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两客一危”车辆、总质量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分别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其中,要求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总重量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接入到位。

“安装这个系统,是为了确保我们行车安全,但实际也有不方便的地方。”货车司机邱师傅说。

货车定位系统记录仪

按规定,汽车在驾驶过程中不能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能低于20分钟。邱师傅说,如果自己开车超过4小时,系统就会提醒。但去年年底,他从武汉开车到荆州送货,开够4小时,想找个高速服务区休息一下,结果发现所有服务区都停满了车,根本没办法停。“如果下高速再上高速也麻烦,而且还可能遇到‘油耗子’。”邱师傅说。

货车司机李师傅也称,自己在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时,也遇到过掉线的情况。“听说有的司机因为掉线被罚,我还是有些担心。”他说。

极目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就在4月7日,一名大货车司机就在河北网络问政综合服务平台反映,自己驾驶货车在唐山丰润区杏山西附近被治超站工作人员拦住。工作人员一开始说车超载,过磅以后不超,然后又在车前后左右都看了一下,说卫星定位系统掉线,要罚款2000元。

2019年4月29日,另一名山东牌照大货车司机在该平台投诉,称自己驾车经过唐山丰润区境内,被公路执法车截停,执法人员要求车辆称重,测量后未超载,随即又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被认定系统不在线未缴费。随后他被勒令开往停车场,被并告知需缴纳2000元罚款。

卫星定位掉线有三种原因

长期为货车司机维权、被称为“中国货车维权第一人”的王金伍,是最先发布金德强自杀信息的货车维权专家。

王金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大货车司机投诉维权的案例当中,因汽车行驶记录仪定位掉线遭执法部门处罚而引起投诉的情况比较常见。

“导致掉线的原因有三种,第一种是信号不行。”王金伍称,定位装置跟手机一样,需要装一张卡,这张卡由运营平台公司提供,但使用的也是三大运营通信商的信号。大货车长期在各地行驶,有的地方信号较差,不能全部覆盖,这时候卫星定位设备就会掉线。

另外,这些设备本身比较简单,造价也就两百到三百元,生产设备的厂商全国有好几千家,难免会有信号接收不好的问题。“就像手机一样,有时能收到信号,有时不能收到。”王金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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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伍

第三种就是人为原因。有时因为司机欠费,设备没有信号。有的司机为了逃避监管,可能会将设备的电源线拔掉,或者设置开关,将设备的电源给关掉。

因掉线被罚申诉成功率低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而根据该办法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二)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王金伍说,据他了解,如果大货车出现卫星定位系统掉线被查,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往往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会将车扣了,然后处以2000元罚款。“实际上大货车司机根本没有干扰信号或篡改监控数据。”他说。

“这样的情况很多,但真正去维权,去申请行政复议的司机很少。”王金伍介绍,一是因为很多司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太了解,二是行政复议的成功率很低。

“同样的事情,如果是我去,可能又不一样。”王金伍说,因为自己维权较多,有的执法部门得知是他申请行政复议,往往就会妥协,换其他人,结果就会不一样。

王金伍说,自己帮人维权成功的有过几例,其中发生在河北的就有两例。

掉线和北斗卫星没有关系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开始“两客一危”,后来2016年总质量12吨以上重型货车都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运输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双重监管。也就是不少大车司机所说的北斗定位系统。

“我们公司既是这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商,也是定位监控平台的运营商。”在深圳一家企业供职的王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大货车安装的行驶记录仪出现定位系统脱网掉线,除了人为因素之外,还可能移动网络的信号覆盖,以及设备本身性能问题有关。由于货车上的行驶记录仪的所有数据信号,直接传输到一个统一平台,再由该平台分发给各省的政府监管平台,以及对应的营运商监控平台。在车辆数据传输过程中,平台也难免会有数据丢失和延时,显示脱网掉线。

但设备掉线,与北斗卫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打个比方,北斗卫星就类似于一个收音机的发射基站,它免费全天候不间断的发射数据,地面上的终端接收数据后,就能计算出自己所在的经纬度。然后通过地面的公众移动无线蜂窝网络(手机网络)传输给监管服务器,实现定位监控。定位终端与监控系统脱网掉线,是地面终端或平台传输数据时出现了问题,并不是卫星导致的。与天上的卫星毫不相干。

执法应兼顾精细化和人性化

王先生介绍,在中国尚未开发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时,便有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那时候的行驶记录仪是没有卫星定位系统的。到了2011年,交通运输部才发布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个标准的侧重点不一样,设备生产厂商必须同时按照,这两个标准来进行研发和送检、生产。

“随着技术的迭代,以及4G网络和AI视频技术的发展,国内很多地方又制定了当地的地方标准,更加精细。例如江苏、陕西、重庆、四川、广东等。

王先生介绍,按照法规要求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在司机超速和疲劳驾驶时发出提醒和报警,采用技术来对安全进行监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具体的执行中,有时就会变味。

“电信和联通因多种原因,关闭了大部分2G(CDMA1X/GPRS)网络,仅保留了中国移动的2G(GPRS)网络,但是有些地区,移动公司重视4G和5G,也不重视已经即将退网的2G网络维护。行驶到该区域的2G设备的车辆,也就难免出现行驶记录仪脱网掉线。

设备在工作期间脱网掉线,设备也会报警提示,当地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以及企业监控平台营运商的后台也会发提示。

“技术再好,最终也是由人来执行。”王先生建议,在运用科学技术对道路运输安全进行监管的同时,执法者能站在货车司机的角度换位思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让执法公开透明,才能让技术监管真正发挥作用。比如第一次掉线,可警告责令改正。如果规定时间内第二次出现,再进行处罚,还可以实行阶梯化处罚,掉线次数越多,处罚越重。”王先生说,这样也显得更有人性化。

原标题:货车定位系统掉线与北斗卫星无关,监管应兼顾精细化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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