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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主犯获刑11年,家属将针对公寓老板上诉
12-26 15:53:41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

 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3月26日晚,在云南昭通市钻石商务公寓楼下,路人们围着一个躺在地上的女孩絮絮叨叨,有人以为她死了,甚至准备把她装进袋子里。   

经救治后,该少女吐露真相,原来她叫耿某(化名),年仅15岁,系因遭遇强迫卖淫,遂从公寓五楼房间窗口跳下。     

11月19日,这起备受舆论关注的“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在昭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12月24日下午,耿某家属收到了法院的判决通知书。判决书显示,三名被告人施某秀、王某绕、洪某连分别获刑11年、8年、4年。经查,主犯施某秀同时组织另外三名少女卖淫,法院因其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节,遂从轻处罚。     

耿某父亲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其对公寓老板洪某连的判决结果不满,因无法再提起刑事上诉,将对她提起民事部分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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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某的出院记录。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被逼卖淫后跳楼

2020年3月26日夜晚,昭通市昭阳区一处公寓,一名少女从天而降。但这并不是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躺在地上的少女奄奄一息。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于3月28日开具的《医疗证明书》显示,少女耿某总伤情有16项,经诊断为创伤性肝破裂、全身多处骨折,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查明, 2020年1月下旬,施某秀组织多名女性在洪某连开设的钻石商务公寓内卖淫,洪某连介绍嫖客邀嫖,提成20%。

事发当晚22时50分许,洪某连介绍嫖客邀嫖,施某秀要求受害人耿某(15岁)在昭阳区珠泉路钻石商务公寓卖淫,耿某不愿意,施某秀、王某绕和陈某(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商量后,王某绕使用裤带、陈某使用刀子对耿某进行威胁,强迫耿某卖淫。

随后,耿某从钻石商务公寓五楼跳下,施某秀下楼查看,并打电话告知耿某家人。耿某家人闻讯赶到现场后,民警同时到达现场,施某秀还留在现场,王某绕、陈某不知去向。

后耿某被送至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150天,用去医药费190946.65元。经鉴定,须后续治疗费28000元。经查,施某秀除自己卖淫外,还组织耿某、史某(14岁)、金某(16岁),马某(18岁)在钻石商务公寓实施卖淫活动,洪某连均容留在钻石商务公寓内卖淫。

法院认为,施某秀除自己卖淫外,另组织4名女性实施卖淫行为,其中有三名女性系未成年人,且强迫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卖淫,导致该未成年人跳楼至重伤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

王某绕参与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并致受害人跳楼至重伤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

洪某连在自己经营的商务公寓里面容留多名女性实施卖淫,且帮助招嫖,获取部分提成,其中有四名女性系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

判决书显示,因施某秀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王某绕系从犯,法院采纳其辩护律师对二人从轻处罚的观点。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耿某要求三被告人赔偿医药费190946.65元,后续治疗费28000元,营养费15000元,护理费202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0元,鉴定费1800元,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由被告人施某秀、王某绕、洪某连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因被告人施某秀已年满十六周岁,且以其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民事赔偿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判决,施某秀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罚5万元;王某绕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3万元;被告人洪某连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5万元。此外,由施某秀、王某绕、洪某连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耿某270996.65元(判决生效后一月内给付)。

受害人曾表示是“自己掉下来的”

迄今,耿父仍不知女儿耿某因何涉险。

在看他来,自己的女儿一直是一个比较乖巧的人,虽偶有叛逆,但毕竟听从管教。事后得知,耿某是与一名同村青年陈某(事发时15岁)结识后开始有异常的举动。

事发时,耿某正值初三,因为疫情原因学校停课,耿某提出要外出打工。“她之前也说过想去打工,说是读书读不进去”,耿父介绍称,耿某离家后与家里偶有联系,但3月1日,耿某的姐姐与其通了最后一次电话后,耿某便彻底失联。耿某获救后,她曾告诉周围的人,她被刀逼着,如果她说真话,有人会杀了她。

耿父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耿家的收入主要靠夫妻俩打零工,虽然生活拮据,但是孩子该买的该用的家里也舍得给,另外上学时每天也会给耿某10元生活费,“我们是上学放学都接送的,这钱在学校够用,再多我们也给不了了”,耿父说到。事发前,他也没有发现耿某有异常的消费事项。

在住院治疗近五个月,做了五次大手术后,耿某的恢复还算顺利,但右手却落下了残疾。伤情鉴定显示,耿某的右肩关节功能丧失51.8%,肘关节脱位后功能丧失60.8%,右腕关节功能丧失29%。

“总的医药费花了差不多20万,除了政府补贴5万,其他的都是我们四处筹措来的”,耿父称,因为没钱,耿某的治疗标准下降不少。近期,他们也接到了院方的催费电话。

如今,耿某已经转去了一所职业学校,虽然变得不太和家里人说话,但生活总体上还算顺利。

事后,耿家人仍没有等来几名被告人的道歉。一审前,耿父曾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希望他们能被判得重一点,赔偿少一点都没关系”。

对于判决结果,耿家人总体认可,但就公寓老板洪某连的量刑部分,耿父表示不满。

由于被检方告知无法再提起刑事上诉,耿家人表示将考虑对洪某连提起民事部分的上诉。

耿父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事发时系施某秀联系耿某的姐姐,随后耿某姐姐报警。在家人和警察赶到现场时,耿某曾表示是“自己掉下来的”,直至她被送上救护车,车里只有家人、医生和警察时,耿某才说出了真相。 

原标题:“少女被逼卖淫跳楼”案主犯获刑11年,家属将针对公寓老板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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