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天津一95后女子,借滴滴快递毒品被判6年
10-09 10:01:58 来源: 时间财经微信公众号

时间财经微信公众号10月8日消息,滴滴在给公众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却也成了某些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

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一中院”)披露的一起判决书显示,1996年9月出生于天津市北辰区的女子张某,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7月被刑事拘留。之后,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天津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细节显示,张某曾多次通过滴滴给买家快递毒品。据证人康某证言,证实2019年1月至6月期间,其以每袋1000元至12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张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30多次,大部分都是张某通过滴滴快递送到其朋友高某住处(天津市河北区军民里小区5号楼),由高某代收。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滴滴并不具备“快递”资质。据了解,我国对快递业务有资质要求,需要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天眼查显示,滴滴出行平台运营主体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并不包括“快递”相关业务。

另一方面,9月底,滴滴货运方面透露,自9月中旬起,滴滴货运的日单量已持续突破10万,且正在积极部署第三批开城,计划于今年年内在更多城市上线。近三个月来,累计已有超13万名货车司机注册,并通过审核和培训后,加入滴滴货运平台。

滴滴送“毒”?

快递员洪某估计做梦都没有想到,为了一个不到14元的滴滴订单,曾被卷入一起毒品案件。

2019年7月8日22时13分,洪某在南开区时接到了一个滴滴订单,从南开区门到河北区军民里5号楼。据洪某证言,其接完单后开车到南开区门,有一个女子其让送一个盒子,送到河北区军民里小区5号楼。到达目的地后,拿快递的是一个女子。该订单车费总计13.22元,是滴滴公司派的单。

张某就是通过上述方式将冰毒卖给下家。证人高某证实,其于2019年7月3日、7月5日、7月8日3次通过微信转账,以每袋12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张某购买3袋冰毒,每袋冰毒重约1克,张某通过滴滴快递送到其住处天津市河北区军民里5号楼。 

而洪某的遭遇并非孤例。从被告人张某处调取的滴滴订单记录,证实订单行程为南开区门至河北区军民里5号楼,滴滴驾驶员分别为洪师傅、苏师傅、张师傅,车辆分别为津K×××××号红色雪佛兰赛欧、津A×××××号银色丰田卡罗拉、津R×××××号白色吉利帝豪,订单金额分别为16.23元、15.13元、17.41元。

此外,证人康某证实,2019年1月至6月期间,其以每袋1000元至12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张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30多次,具体次数记不清了。大部分都是张某通过滴滴出租车送到其朋友高某住处(天津市河北区军民里小区5号楼),由高某代收。

被告人张某供述,证实康某自2018年开始找其购买冰毒,其从娜姐那拿货,原价出售给康某,并会抠出点冰毒自己吸食。到2019年,张某开始加价卖给康某。“大部分是娜姐直接通过滴滴快递给康某送过去,有时其从娜姐处拿毒品,然后再通过滴滴快递给康某送过去,有时康某直接来找其拿。”裁定书显示。

案件频发

值得警惕的是,类似张某通过滴滴司机运送毒品的案例并不鲜见。

8月26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80年出生的女子欧某曾多次通过滴滴司机运送毒品。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5日,唐某(已判决)与被告人欧某是认识多年的吸食毒品的朋友。唐某(已判决)联系被告人欧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欧某在知道唐某购买毒品部分用于贩卖的情况下,答应帮助为其联系购买毒品。 

欧某在收到唐某的4000元微信转账后,通过微信转账付给刘某(已判决)3800元,在武冈市廉租房从刘某处购得重约20克的甲基苯丙胺,通过滴滴司机送至新宁县转交给唐某。使用抵扣券后,欧某支付租车费用146.65元。

2017年11月9日,贩毒人员峰(已判决)再次联系被告人欧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欧某在知道唐某购买毒品部分用于贩卖的情况下,答应帮助为其联系购买毒品。欧某在收到唐某的10000元微信转账后,通过微信转账付给9800元,从刘某处购得重约50克的甲基苯丙胺,通过滴滴司机运送至新宁县转交给唐某。使用抵扣券后,欧某应支付租车费用133.52元。

欧某照片材料证明,2017年11月5日被告人欧某通过滴滴打车从武冈到新宁的订单应付161.65元,使用抵扣券后实付146.65元,2017年11月9日被告人欧某通过滴滴打车从武冈到新宁的订单应付153.52元,使用抵扣券应付133.52元。 

最终,欧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运营隐忧

由上述案件发生的时间跨度可见,滴滴早已成为“瘾君子”获取毒品的重要渠道。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滴滴并不具备“快递”资质。天眼查显示,滴滴运营主体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运营一站式多元化出行平台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公司。公司运营的滴滴出行平台,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出租车召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试驾、巴士和企业级等全面出行服务。

其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由上不难看出,滴滴出行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快递”相关业务。问题是,滴滴平台方面是否允许司机送货行为?平台方面有无相关规定?

此外,滴滴目前在杭州等地上线的跑腿、货运等业务,是否具有快递物流相关资质?在运营中,平台司机如何规避运输“违禁品”等安全风险?平台将有哪些预案来规避相关风险?

就相关问题,时间财经致函滴滴平台方面,截至发稿,未获答复。

原标题:天津一95后女子,借滴滴快递毒品被判6年:滴滴货运业务藏隐忧?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