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正文
上海一男子嗜好“收藏”垃圾被邻居起诉 其家中曾清理出8车垃圾
05-16 12:50:28 来源:上游新闻

楼道里堆满废品,不仅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还引来了跳蚤、老鼠,只因有一位爱“收藏”垃圾的邻居。多次沟通无果后,上海市静安区岭南路50弄的居民将邻居侯某告上法庭。5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做出要求侯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清空。

“开庭的时候没去,街道和侯某所在单位也找他沟通了几次,答应的干脆,就是不执行。”5月15日,岭南路50弄多名居民对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说。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敲门,但侯某一家始终未开门。所在街道工作人员称,此前已经清理出8车废品,曾沟通多次仍未处理。

楼道和家中都是垃圾

“最怕夏天和阴雨天,掩着鼻子都能闻到臭味。”5月15日,上海的天气有些闷热,对于岭南路50弄1号楼的居民们来说,这样的天气最是难挨,家里、楼道里都是因堆满垃圾而产生的臭味,苍蝇、蚊子、老鼠、跳蚤等也开始往家里窜。

“都是603室的邻居捡回来的,家里堆满了就堆在楼道和平改坡的阁楼上,能卖的就卖掉,卖不掉的就堆起来。”多名居民表示,603的住户侯某和其80多岁的母亲一起生活,捡废品的习惯也有很多年了。

上游新闻记者在1号楼603室门口看到,入户门上缠绕着电线,因堆放的垃圾较多,入户门已无法关闭。因603室紧邻公共楼梯,关不上的入户门也影响了同楼层居民的正常通行。

上游新闻记者在侯某用于堆放垃圾的平改坡阁楼入口处看到,其堆放的垃圾已经挤满了阁楼,除废纸、饮料瓶外,还堆放着衣服、厨具、塑料袋、小电器等各种废品。楼道里、阁楼里都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多名居民表示,侯某的家里也垃圾堆满,他每天都是爬进爬出,其母亲两三个月也不出门。有进入他家的邻居称,家里的厨房和卫生间都没有落脚的地方。“找过他本人,也找到街道,甚至还找过他工作单位,每次都答应的特别好,就是不处理。”居民们称,周围邻居家都有跳蚤、蚊子,楼道里还有老鼠,也有业主想过搬家,但看房的人看到如此环境,低价都不愿意买。

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敲侯某家的门都无人应答。居民们称,现在侯某一家谁敲门都不给开,也不再和邻居们有任何接触。

微信图片_20200516124855.jpg

▲5月15日,上海静安区, 603室住户的阳台上堆满了垃圾。图片来源/静安区法院

曾清理出8车垃圾 邻居无奈起诉

因无法忍受邻居侯某的行为,岭南路50弄的多名居民将侯某告上法庭。5月7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在临沂路街道社区法治服务中心的社区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侯某母子均未出庭应诉。

判决书显示,静安区法院法官曾前往岭南路50弄1号阁楼与该楼各层勘察现场,发现阁楼内堆放有木板、花盆、塑料制品、木条、竹竿等物品。另603室房屋进户门打开,进户门内外堆满电线、纸板箱、塑料袋、晾衣架等物品,进户门无法关闭,客观上无法正常走入该房屋,且该户所在楼梯间内均散发出刺鼻难闻味道。

审理法官走访居委会,居委会反应所涉阁楼中的垃圾和相关物品是侯某通过1号阁楼入口自行搬运到阁楼里。垃圾招了很多虫子、老鼠等,卫生状况很差。且其家中堆满捡来的垃圾,已无法洗澡做饭,吃饭基本靠点外卖。

在静安区法院发布的此案办案细节中,承办法官提到,受理此案后,曾3次勘察过现场,第一次勘察时,门口的垃圾堆积有一人高,阁楼中也堆的满满的。社区工作人员曾两次清理其家中垃圾,第一次清理2车后遭到侯某抵制,第二次整整拉了6车。

在3次走访中,法官都无法进入侯某家中,没有见到侯某,5月7日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前往侯某住处,希望其能出面解决问题,但面对承办法官的喊话,室内仍没有回应。

微信图片_20200516124907.jpg

▲5月15日,上海静安区岭南路50弄1号楼603室,因垃圾堆积,入户门已经无法关闭 。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侵犯相邻权益 被要求5日内清理

法院审理认为,侯某在平改坡的阁楼公用部位堆放物品,将公用部位变为私有领地,理应清理,恢复原状。而侯某在家中堆放大量废旧物品,虽法律并无直接明确规定不得在家中堆放大量废旧物品,但是侯某行使其占有与使用自有房屋权利时理应有所限制,不能影响他人的生活环境和居住安宁。而在侯某行使其在自家中堆放大量废旧物品的权利与他人正常生活居住权利发生冲突时,在价值取向上更应倾向于后者,且侯某对房屋的使用已然超出了正常生活与居住的范畴。

最终,静安区法院做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清空其堆放在平改坡阁楼内的物品,恢复原状;同时清空其堆放在603室内的废旧电线、废旧纸板箱、废旧塑料制品等超出日常生活与居住所需所用的杂物。

“侯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物权法》中相邻权益。”承办法官表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面应当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风、采光、通行等邻里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排除妨碍,因为相邻各方不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且是相互协作关系。

虽然判决已下发多日,但截止5月15日,侯某仍未对阁楼及家中的垃圾进行清理。“现在还在上诉期,之后我们将申请强制执行。”居民们说。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微信图片_20190322230025.jpg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