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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股权转让纠纷案达成调解 增加利润2.35亿元
06-22 13:41:19 来源:上游新闻

6月21日晚间,隆鑫通用(603766)公告,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隆鑫机车)与中安物流仓储(广州)有限公司(中安物流)、广州中安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实业),就广州厚德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厚德物流)全部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本次协议生效后,公司预计将增加当期非经常性利润约2.35亿元。

缘起2019年股权转让

据了解,中安物流(原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隆鑫机车(被告)及中安实业(第三人)于2019年12月23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隆鑫机车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厚德物流100%股权,转让给中安物流,中安实业为股权转让协议担保方。因中安物流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在2019年12月27日前支付2.75亿股权价款,构成违约。后三方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3,0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原告承诺在2020年3月5日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原告未能在2020年3月5日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被告通知原告和第三人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

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提起本案诉讼而付出的律师费108万元人民币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4和15日进行了开庭质证和审理工作,于2020年12月9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安物流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6,800元由中安物流负担。

中安物流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1民初26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裁定,于2021年3月9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本次协议生效后,原各方诉争所涉《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不再执行;中安物流向隆鑫机车已支付款项3000万元不予退还;隆鑫机车将其持有的厚德物流100%股权按2.75亿元价格,转让给中安物流,厚德物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增加当期非经常性利润约2.35亿元。

增厚2.35亿元利润

据悉,厚德物流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广东省从化市温泉镇温泉大道688号和云星村105国道边隆鑫机车广东分公司厂区内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配套的地上构筑物和附作物),土地面积约10.11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4月30日,厚德物流账面净值约1.29亿元。

隆鑫通用表示,本次转让厚德物流的股权,旨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调解协议》生效并履行完成后,会增加公司非经常性利润约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5.36%,主要包括股权转让收益、已收取的违约金收益以及处置目标公司账面现金资产的收益等,具体情况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上游新闻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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