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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 | 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靠的是法律本身而不是“磕头拜师”
03-19 10:56:33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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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报道,3月17日,一段发生在云南昆明的律师“下跪拜师”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视频中,一男子以学生身份向昆明亚龙律师事务所主任惠君琦下跪并行磕头礼拜师,表示拜师后将以惠君琦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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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磕头拜师”的视频引起了许多网友的不满:什么时候法律工作者也像德云社一样搞起了“收徒”模式?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损司法工作的严肃性?律师行业的技术传承能否演变为师徒传承性质的私相授受?更有网友提出这样的假设,如果在律师行业师徒关系普遍成立,是否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的行业公平?

根据当事人夏某的自述,自己是从外地专程到昆明磕头拜师,“这是一种礼数”。同时,夏某还在拜师仪式上表示,接受师傅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绝对一个不字都不会说,任何时候都会听从师傅的,没有例外”。

作为个人选择,夏某的拜师行为他人无可置喙。但作为一名律师,他的这种操作并不合适。类似于曲艺工作与某些手工艺行业的“收徒”模式,并不适用于法律工作者。后者天生自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的责任,保持自身社会形象的严肃性,也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之一。

从学习的角度而言,夏某向行业内的老前辈讨教乃至于持弟子礼,也不可视为一种普遍性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关于技术的学习与传承,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进阶渠道。许多省市律协都会组织各种形式的人才培训,组织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与业务实践能力培训。许多律所出于自身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也会以各种形式展开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案件分析研究等内部交流与办案协作。此外,国内许多法学院校与研究机构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理论知识学习与专业技能培训。

更进一步说,即使在律师行业内部,存在传道受业的师生关系,但也绝不可将所谓师父的一言一行奉为圭臬,视之为可以倚仗的“参天大树”。这其中的道理,在《律师法》里早就有了明确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总则,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其中第四条明确提出,“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律师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他们最强有力的靠山,恰恰是法律本身,而不是《笑傲江湖》里“风清扬”这样的“太师傅”,给了令狐冲一套“独孤九剑”就能肃清江湖。

上游新闻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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