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记者 周荞/文 市妇联供图
今(25)日,是第22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近年来,重庆重视反家暴工作,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多亮点呈现。遭遇了家暴怎么办?家暴证据主要有哪些?围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妇联进行疑难解答。
家暴宣传
Q1《反家庭家暴法》中所指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寄居寄养亲戚家的家庭成员,离婚后依然居住一起的前配偶,同居情侣等。
Q2 常见的家暴行为有哪些?
身体上的伤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精神上的伤害,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使受害人对施暴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精神上受到伤害。
Q3 可能面临家暴风险时应做哪些准备?
1.将家中利器藏起、不与出现愤怒情绪的施暴者正面冲突。
2.准备一个可随身携带的小包,装好手机、钥匙、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
3.给自己规划最短的逃生路线,也可用手机设置好紧急联系人,提前约定好求助信号。
Q4 遭遇了家暴怎么办?
1.马上求救,拨打110报警电话;
2.搬离与施暴者的共同居所,可暂住民政设立的家暴庇护所;
3.前往医院诊治伤情;
4.就近向所在村社、镇街或区县妇联求助;
5.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6.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Q5 家暴证据主要有哪些?
1.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
3.医院的病历等诊治资料;
4.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施暴人写下的不再施暴的保证书、承诺书;
6.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后达成的协议,或调解记录;
7.证人证言。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当下,重庆市妇联全力推动重庆反家暴地方立法进程,制定新的反家暴地方性法规已纳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联合市公安局,家暴告诫制度将被全面推行——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对家暴施暴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此外,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妇联将联合建立 “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在全国首创“由基层公安或妇联组织协助家暴受害人通过重庆市智慧法院易诉平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模式,提升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签发效率。
据悉,未来,市妇联还将联合市公安局,建立健全反家暴闭环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家暴工作的预防、处置和回访程序,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对所有家暴求助案进行回访,预防家暴再次发生。五是市妇联加强家暴线索摸排处置,发挥基层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等队伍作用,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隐患摸排处置,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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