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15岁女生花3300买部二手手机 后悔想退货合理吗
10-15 19:34:22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小封是一名15岁的初中生,前不久,她用自己存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总共3300元,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可没过多久小封就后悔了,但商家却不同意退钱。那小封退货的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呢?

小封今年7月才满15岁,上个月,她在网上看到一家手机店在售卖苹果XR二手手机,而这款手机是小封一直梦寐以求的。

随后,小封独自来到歇台子的这家手机店,打算用自己的零花钱和压岁钱买下这款二手手机。当时店方说,发布信息的手机已经卖出,只有同款内存小一点的手机,价格只要900元。小封高高兴兴地把钱付了,拿到了手机。

可随后店方又告诉小封,她后续还要付钱,因为这款手机需要分期付款。

发现自己最终要支付这么多钱,小封吓了一跳,要求店方退钱,但是店方却不同意。

最后店方提出了一个新的购买办法,要求小封再缴2400元,买一部不用分期付款的同款手机。最终小封付了钱,一共花3300元。可使用不久,小封就后悔了,经过多方打听,小封发现自己可能高价买了一部二手手机。

小封的家人认为,她是一名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店方应该退还买手机的钱,但是几次找到店方,对方都拒绝退钱。那么小封退钱的要求应该得到支持吗?律师杜江涌认为,小封是一名未年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店方应该退货。

记者陪同小封和她的家人来到手机店,向店方说明情况。

店方再次拒绝退钱,可随后在记者前往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途中,店方突然打来电话,表示愿意退钱。

小封和家人很快返回手机店,退回了购买手机的3300元。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杨岚

原标题:未成年人三千多元买手机 法律人士表示店家应当退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