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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的影子都没见着,却要她支付8.8元……驾驶员已被停运
02-24 10:25:35 来源: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用“滴滴出行”APP叫了一辆网约车,没想到车辆不但不接乘客,还产生了乘车费用。说到自己打网约车的经历,乘客辛女士气愤不已。

2020年12月22日下午,因有急事需出行,辛女士在渝北区双湖路使用“滴滴出行”APP叫了一辆网约车,15:49平台通过第三方服务“蓝色大道”派单成功,通过实时位置显示,车牌为渝G N***8 的小轿车在绿梦广场附近,距辛女士还有3分钟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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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出行app截图,辛女士供图

然而,就在此时,接单司机来电,语气极其不好:“你取消订单嘛,我已经开过你所在的位置了,不会来接你了。”

挂掉电话后,辛女士决定按司机说的取消订单,但登录“滴滴出行”APP,却弹出行程结束支付页面,辛女士需要支付乘车费用8.8元。辛女士一头雾水:“一直到订单结束,对方也没到约定好的出发地点接我,我也没有点击上车或结束行程。司机的一番操作将未出行的订单变出一个网约车空单,造成乘客金钱损失不说,还耽误乘客出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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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出行app截图,辛女士供图

见情况不对,辛女士立即拨打了“蓝色大道”在线客服电话申诉,但转人工服务后却一直无人接听。

辛女士说:“这种制造空单乱收费的情况,在网上看到过很多,没想到自己也遇到了。莫名其妙没坐上车,却还要支付费用,而对于'被消费'一事却无法申诉。希望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根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09 号)第七条规定:在本市多个行政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滴滴出行”均属在本市多个行政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及相应管理单位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因此,阳光重庆将该问题转至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核实处理。

经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调查,辛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市交通执法总队责令滴滴平台对驾驶员做出处理,平台已对驾驶员做出停运并召回线下培训的处理。同时,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也承诺将加大对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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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重庆截图

此外,网约车的以下“不合法营运”行为,也曾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

曹操出行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被罚3万

2020年11月,市交通执法总队调查中发现曹操出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因此,市交通执法总队约谈了曹操出行负责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网约车跨区域运营 罚款5000元

2019年,陈先生驾驶重庆主城区的网约车到潼南区运营,被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以跨区域运营为由处以5000元罚款。依据是《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条:本办法中称的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

嘀嗒顺风车收拼车费 司机被罚1万元

2019年,曹先生上班途中,在嘀嗒顺风车平台上顺路(南岸区茶园到重庆西站)接了一名乘客,收取拼车费27元。到达目的地后,曹先生被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扣押车辆并罚款1万元。原因是顺风车只能收取车辆的燃油成本及通行费用,曹先生收取的顺风车费已超过规定。

原标题:未乘坐滴滴网约车,却要支付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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