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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天降菜刀砍断腿筋:再往前一点点就砍到头了
05-14 17:42:41 来源:南国早报微信公号

南国早报微信公号消息,5月9日,邓先生到南宁市宾阳县城建集团都市花园鸿福楼前的路边停车位取车时,一把菜刀从天而降,砍到他的右小腿上,将他腿筋砍断。

1

一把菜刀从高空飞下

恰好砍到他的右小腿

5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宾阳县人民医院看见了邓先生,根据疾病诊断证明书显示,医生诊断为右胫前肌腱断裂、右小腿皮肤撕脱伤。

▲邓先生右小腿受伤。

邓先生告诉记者,5月9日上午,他将车停在鸿福楼前面的路边停车位上。10时多,他准备离开,突然一把菜刀从天而降,恰好砍到他的右小腿上,当场鲜血直流。菜刀断成了两截,一截落在车位边的人行道上,一截落在公路上。

▲菜刀断成了两截。邓先生供图

旁边一家服装店的老板迅速报警和送医。民警和物管上楼调查,但无人承认菜刀是自己扔下楼。

“如果我再往前面一点点,就会被砍到头了。”邓先生分析说,如果菜刀是自己掉下来的,肯定会落在屋檐正下方,但菜刀断成两截后落在了5米外,可见菜刀是有人往外扔下来的。

2

伤者认为物管有责任

物管称由肇事者负责

邓先生认为,他被从天而降的菜刀砍伤,与该小区物管管理不到位有关,所以,在暂时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物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帮他垫付医疗费。

但物管负责人坚称由肇事者负全责。目前,邓先生已花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都是他自己出资。由于肌腱断裂,他还不能走路,后期护理还要花不少钱。

宾阳县城建集团盛世物业公司副总经理韦女士对记者说,事发前,物管已在小区楼梯口等显眼位置张贴“请勿高空抛物”等告示以及法律知识。

事发后,物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跟民警上楼调查,未开门的业主或租户,物管也一一打电话询问,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发通知告知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希望肇事者出面与伤者处理后续事宜。

▲菜刀落在画圈位置。

韦女士认为,物管已尽职责,此事应由肇事者负全责。“如果我们物业公司背锅给邓先生出了医疗费,那么以后发生类似事件,或者造成更严重的人命刑事案件,我们物业公司背不起这个责任”。

据韦女士介绍,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12年前就已交付业主入住,没有安装公共视频。经调查,菜刀坠落位置对着鸿福楼29号、30号房的14户人家,这14户人家的嫌疑最大。

“如果警方最终实在查不出肇事者,我希望当事人将物业公司和这14户人家全部告上法庭。”她说,希望通过法院来督促警方采取技术手段查出肇事者,然后依法判决谁来负全责,以此震慑其他人不要高空抛物。

3

已有业主表示愿赔偿

目前正在派出所协商

13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见,鸿福楼共有9层,是商住楼,下面两层是商铺,三层及三层以上均为住宅。

路边停车位与鸿福楼之间的人行道确实有5米宽,菜刀坠落点的上方有一棵树,枝叶比较茂盛,挡住了往上看的视线,导致看不清鸿福楼上方的情况。

▲路边车位与鸿福楼之间约有5米宽。

针对此事,宾阳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经向城南派出所办案民警了解,警方先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目前仍在调查中。

13日下午4时,韦女士致电记者称,经过物管连日来多方面调查,630房的业主刚联系物管,称菜刀是老人不小心掉下去的,由于老人感到恐慌,所以一直没承认,现在业主愿意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接下来,物管将带着业主到城南派出所与伤者进行协商。

13日下午5时30分,韦女士致电记者称,邓先生要求业主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修车费以及5天护工费、3个月误工费共4万多元,业主认为太高,双方未达成一致,派出所要求双方再考虑,于14日上午11时再去派出所进行协商。邓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业主不同意,双方还可以私下协商。

原标题:天降菜刀!南宁一男子的腿筋被砍断,肇事者已找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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