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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诋毁牺牲救火英雄的“人渣”,又抓了两个!
04-04 08:22:31 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4月3日,一网名为“沈阳force”的人员在微信群中诋毁牺牲消防英雄,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鞍山警方已将其刑拘。当日,保定一位叫“借针入道”的网民,也因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救火英雄言论被行拘。

这是继福建、四川、江西、陕西四地警方通报多起网民侮辱救火英雄被依法拘留案件后,又两起因恶意诋毁救火牺牲人员被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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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网警巡查执法4月3日消息,有网民向鞍山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举报,一个网名叫“沈阳force”的人员在微信群中公然诋毁在四川木里县大火中因公牺牲的消防人员,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网民的强烈愤慨。鞍山警方发现这个消息后,立即开展工作,查获“沈阳force”系张某,男,35岁,鞍山市铁东区居民。鞍山警方依据《刑法》第293条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日,@保定网警巡查执法也发布消息称,4月2日晚20时许,保定网警接到多名网络安全志愿者举报称:微信网民“借针入道”(霍某某,男,1980年生,保定清苑人,现住保定莲池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救火英雄言论,该朋友圈截图在我市网民中大面积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

随后,保定网警迅速展开侦查,很快锁定违法人员,4月3日中午13时许,霍某某到清苑公安机关自首,对其在朋友圈发布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行为供认不讳,因其认罪态度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四川凉山30名灭火英雄牺牲的消息,震惊了所有人。但是每一次,当有公安或者消防指战员牺牲的消息传来后,总会跳出几个网民侮辱英烈。”4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方帐号发文怒斥这些“人渣”,网络非不法之地,英雄不容诋毁!

针对“人渣”侮辱救火英雄的行为,3日,新华网发表评论称,英雄不容诋毁,正义自在人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英雄的公然诋毁,于情难恕、于法不容。依法惩治错误言行,捍卫英雄尊严,是激浊扬清的正义之举。英雄们用生命诠释责任担当,令人感动和敬佩。让尊崇英雄成为社会风尚,让英雄精神点亮人心,这是我们最深的敬意,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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