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点击 > 正文
天价大白菜、价格欺诈、不标价……上海曝光5起价格违法案例
04-02 07:21:54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消息,据微信号“上海市场监管”1日晚间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新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问题。

通报称,在本轮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力守护疫情防控民生底线,持续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从严从重从快地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批,警示一片,有力地保障市民的“菜篮子”。

据通报,哄抬价格案当事人现场所销售大白菜为19.98元/公斤,但通过查询销售记录,其3月29日销售大白菜价格为33.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远高于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在该交易场所成交的同一产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

价格欺诈案当事人在未调整生菜、黄瓜、西红柿、丝瓜、黄洋葱、菠菜6种蔬菜对外标价的情况下,利用大量顾客涌入急于采购无暇核对价格的心理,提高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与其经营场所对外标示的价格不符。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同时,依托12315、12345和网络媒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

某超市哄抬价格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微博舆情:网友晒“天价大白菜”,一颗白菜售价竟高达73.21元。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该舆情涉及的沪青平公路某超市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现场所销售大白菜为19.98元/公斤,但通过查询销售记录,其3月29日销售大白菜价格为33.8元/公斤,进销差价率远高于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在该交易场所成交的同一产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二

潘某价格欺诈案

在封控通告发布后,潘某在未调整生菜、黄瓜、西红柿、丝瓜、黄洋葱、菠菜6种蔬菜对外标价的情况下,利用大量顾客涌入急于采购无暇核对价格的心理,提高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与其经营场所对外标示的价格不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中经营者为个人,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4月1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向其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从重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案例三

某百货店未明码标价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在检查中发现,某百货店在经营土豆、西红柿、卷心菜等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未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某超市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对位于闵行区莘朱路的某超市开展监督检查,查见当事人在售的毛豆、水芹、韭菜、薄皮椒等蔬菜商品未标明计价单位等相关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五

某食品经营部未明码标价案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某食品经营部以12元/公斤的价格销售鸡蛋,但未对鸡蛋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案件目前正在抓紧办理中。

原标题:天价大白菜、价格欺诈、不标价……上海曝光5起价格违法案例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

举报
  • 精选
  • 重庆
  • 调查
  • 财富
  • 评论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