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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怒了!小区车位明明被抵押 开发商却偏偏只卖不租
08-02 08:50:16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渝北区盛唐叠彩山一期的业主向我们反映,从8月1号开始,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始收费了。其实,停车收费,只要是合理合法的,业主们都能理解。但是,盛唐叠彩山地下车库的停车费收费办法,却让业主们无法接受。

原因是物管不允许业主按照物价局审核的价格——每月450元包月停放,而是以临时停车的价格,向业主收费,这样算下来,每个月的停车费比包月停放要高出三、四百元。物管解释,他们这样做,是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执行的。

在业主看来,开发商这种只准临停、不准月租的行为,是变相地强迫业主购买车位。而让业主们更气愤的是,开发商目前所销售的全部车位,早就被抵押给了他人,就算买,万一交了钱,出现产权纠纷,怎么办?据记者了解,叠彩山一期项目,之前就因为住宅产权解押多次逾期,业主和开发商闹过多次矛盾。

另外,在2017年5月2号之前,开发商销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包括住宅、门市、车位等,只需把抵押的实际情况,提前告知购房者,然后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可以对外销售。但在2017年5月2号之后,对于销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重庆市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重庆市政府2017年52号文件——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开发商不得在未经抵押权人、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将设定抵押、查封冻结的商品房出售给他人。

那么,盛唐叠彩山一期的开发商销售这种已被抵押的车位,经过抵押权人或者法院同意了么?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不清楚,没有正面回应。就在记者准备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时候,事情突然发生了转机。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开发商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同意业主以物价部门备案的450元价格,包月停车。

对于为何之前不准包月停车,物管经理表示,这是担心包月停车的业主,抢占了其他业主已经购买了的车位,不得已做出的决定。

业主们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的入住率不到50%,车位比为1:1.5,大部分车位都是空置的,不存在月租车位业主,抢占别人车位的问题,开发商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不管怎样,事情目前已经得到了解决。矛盾也得到了缓和,另外,业主们也把开发商销售抵押车位的情况,反映给了当地房管部门。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唐亮 实习 戴文俊

原标题:小区车位明明被抵押 开发商却偏偏只卖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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