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江北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腾迁”行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在江北区鱼嘴镇,周某因生意做亏却拒退门面,江北区法院实施强制腾迁,将门面交付门面业主。
江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袁列彬介绍,通过这个行动,让判决兑现,法律的尊严、尤其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得到充分的保证。江北区法院此次的房屋集中腾迁活动,是壮大执行声威,树立社会诚信,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益尝试和重要举措。
近年来,法院依法拍卖的房产以及市民自行交易的二手房中,存在着少数老赖,拖延交房时间,在诉讼中败诉后,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甚至,被执行人设置各种障碍,找些亲戚或者找些朋友,做一些虚假的租赁,虚假占用使用。
2016年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一个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该阶段性目标已经如期实现。
上游新闻记者 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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