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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评论速览 | “小偷跳河溺亡,追赶者无责” 让好人更有底气
2022-06-10 11:10:06 来源:上游新闻

6月10日国内主流媒体观点聚合:

“小偷跳河溺亡,追赶者无责” 让好人更有底气

苏州陈某发现有名陌生男子在撬自家房门,怀疑是小偷,赶紧向物业求助。看到有物业保安追赶,秦某跳入河中,被救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事后,秦某家属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8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物业保安在追赶过程中并无过错行为,其追赶行为与秦某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现实社会纷繁复杂,见义勇为、制止不法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需要一定的勇气和智慧。特别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迅速果断出击方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或者减轻危害后果。如果要求普通人面对违法行为时先考虑其是否有心脏病,是否会跳河,等考虑周全时,恐怕损害已无可挽回,加害者已逃之夭夭。这显然不符合公众的朴素认知和生活常识。长此以往,会形成人人自危的无序局面。故必须善待和鼓励制止不法行为,追赶、扭送不法行为人的善行义举。

燕赵晚报评论认为,司法机关顶住不当压力,态度鲜明,不“和稀泥”,不对善行义举吹毛求疵的做法,具有鲜明的导向意义。有助于让更多人有底气站出来向违法行为说“不”,也让违法者认识到“反咬一口”没有市场,进而强化“正能胜邪,邪不压正”的社会规律,让好人无后顾之忧。 

网络购物节不能卖家过节、买家渡劫

“6·18”购物节日益临近,又到了消费者一边烧钱、一边烧脑的季节,一些网店已经悄然上调了商品标价,为后续“打折”预留空间。电商购物节已经持续了十几年,但随着市场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一同壮大的却是套路营销——时至今日,简单的折扣已不多见,取而代之的是复杂的套路。

套路营销横行,不仅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而且收货后好评才退差价,也是“绑架”消费者,一旦商品出现问题,则难以维权。当虚假打折的商业套路成为行业通则,消费者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选择权。这样的市场生态,对于网络平台乃至电商行业的整体发展都是一种破坏。

购物节之所以沦为“套路节”,不仅在于监督者缺位,同时在于不法商家并未感到切肤之痛。

光明网评论认为,电商平台有必要对各种店铺促销活动尽到监管责任,明确商家不得采取先升后降、好评退款等违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各类套路促销,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只有这样,才能还原购物节本来面目,而无卖家过节、买家渡劫之虞。

吉利“造星”有何深意

日前,“吉利未来出行星座”首轨九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以一箭九星方式成功发射,卫星顺利进入预定轨道。该卫星由吉利科技集团旗下浙江时空道宇科技有限公司完全自主研制,台州卫星超级工厂生产。这意味着,吉利控股集团在商业航天领域的发展迈出关键一步,由此也成为我国首家“一手造车,一手造星”的企业。

吉利此番布局至少有三重深意:一是通过低轨卫星制造与发射,在导航和车联网方面,与吉利汽车形成较强协同效应;二是频段和轨道位置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先到先得,通过“太空基建”率先占坑,有利于吉利未来在遥感、物联网等汽车以外领域进一步拓展;三是面对产业变革和造车新势力的崛起,传统车企加快向科技型企业转型,进军航天产业,有利于吉利提升品牌科技感,从而推动品牌向上。当然,还有可能提升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估值。

经济日报评论认为,航天产业和汽车产业的大规模融合,将带来商业应用场景的深远变革,有助于企业品牌形象和科技感的提升。在全球汽车产销和商业应用场景最丰富的市场,参与商业航天的全球竞赛,吉利不应只是车企中的孤勇者。

贤合庄加盟商维权引热议,明星+餐饮不能太靠流量

日前贤合庄加盟商无力经营集体维权成热议。近年来涉足餐饮品牌的明星不少。人气明星的加入为门店直接带来了人气,品牌往往也因明星效应可以迅速成为“网红”店,这为经营者减少了营销成本,客流量的增加也达到品牌和加盟商的“双赢”。

然而看待此类“明星+餐饮”的加盟店模式,不能只看明星热度和流量,需要更多基于商业本质的理性考量。在期待成为“网红”店之前,首先要认清加盟的法律性质。加盟有别于普通的经营模式,是一种商业特许经营的行为。如果选择投资“明星+餐饮”模式的加盟店,并非常看重明星的营销助力,就要在合同中设置相关条款,明确明星的责任,为自身经营利益提前上好“保护锁”,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降低投资风险。此外,如果明星投资品牌之外,还有代言行为的法律关系,则受广告法约束。明星一旦有违法代言情况,不仅要承担高额罚款,甚至会被限制三年内不得从事广告代言。

经济日报微博评论认为,投资者应避免因为品牌带有明星光环而盲目投资。同时,要提醒品牌方更多关注提高用餐口味与服务,聚焦主责主业,对加盟商所反映的实际经营问题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打造值得信赖的餐饮品牌不易,更应该“向贤而行”,与加盟商合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

有规有矩,才能“玩好”预售

预售,顾名思义,是指产品还未正式进入市场前进行的销售行为。通俗说,就是商家对产品的一次市场试水,看看市场“水温”如何。在电商高速发展的今日,消费者的需求“越来越快了”,恨不得即日下单即日到货。可要“快”,恰恰也是电商预售中最昂贵的成本。只可惜的是,眼下有些电商商家,不愿意承担这一部分成本(或者根本无力承担),只想稳赚不赔。越拖越长的预售时间,夏装冬穿的发货速度,不打招呼的撤单行为,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种种离谱操作,不仅为消费者重新定义了“预售”,也在不断挑战消费者的容忍度。

其实,预售在营销上是存在“双赢”的可能,但如果占主导的一方总是想多赢,甚至是单赢,最终结果可能只会是“双输”。想把预售玩好的道理也正在于此。

广州日报评论认为,对某些商家而言,与其谈大道理、算长远账,不如让它直接算算违法账来得实际些。一方面,预售怎么玩,不能由商家单方说了算。监管部门应在发布相关规则指引的同时,对预售期限、细则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另一方面,对违规预售者,不妨进一步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此外,相关平台理应担起责任,强化审核,完善预售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投诉和纠纷解决通道,如有必要,应积极主动协助消费者维权。

上游新闻评论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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