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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心灵导师”,把她治出了抑郁症!
04-15 07:33:19 来源: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学习压力大,工作压力大,生活压力大,情感问题多……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中,大家各有各的emo,所以焦虑与抑郁也就很容易发生。

在需要精神和心理健康疗愈的人变得越来越多的大背景下,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多。但是,目前市面上的心理健康服务鱼龙混杂,如果不小心找到无证营业的心灵工作室,还有治愈不成反致郁的风险。

近日,江北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开办经营无证心灵工作室,利用所谓“疗愈”方法骗取钱财,并导致当事人被确诊抑郁症的诈骗案件。

2021年5月,张某某利用已注销的重庆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在某网络平台上开办了心灵工作室,提供教育咨询、心理咨询等服务。

7月19日,长期处在高压环境中的小怡(化名)因经常出现情绪焦虑的状况,导致工作与生活受到了影响。于是希望通过专业治疗改善情绪状况的她,在某网络平台上联系到张某某开办的心灵工作室。

在与小怡的沟通过程中张某某称可以通过“疗愈”的方式为其治疗焦虑症,但需要按疗程收取费用,一个疗程十次,治疗费25000元。出于对张某某的信任,小怡不仅购买了两个疗程,还在张某某的推荐购买了水晶石及水洗宝等物品,共计花费了58000余元。

然而两个疗程之后,小怡的病情不仅没有得到改善,反而被医院确诊为抑郁症,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经过医院专业的治疗后,小怡发现张某某的“疗愈”方法并不专业,且查到其不具有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资格,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21年11月24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查出其无证经营。随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诈骗罪将张某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综合其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作案用的手机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心理咨询人员应当尊重接受咨询人员的隐私,并为其保守秘密。

法官提醒

心理健康,是现代人健康不可分割的重要方面。在当今社会生活高强度、快节奏运转的大背景下,许多人受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的困扰,这已经成为愈发突出的社会问题。法官提醒有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需求的朋友,立即到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接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避免贻误自身病情。

原标题:这个“心灵导师”,把她治出了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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