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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0万请直播带货卖了456元,重要的是如何才能讨回“学费”
01-12 13:08:22 来源:上游新闻

澎湃新闻1月11日报道,苏州一家公司花费20万元购买直播带货服务,最终的销售额却与直播公司承诺的50万元效果大相径庭,仅成交两笔共计456元。面对这样的结果,该公司将直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还20万元直播费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直播推广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务费用后,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原告有权根据约定要求退还服务费用。因双方约定服务费按实际完成比率退还,该院判决被告退还服务费199817.6元。

最近不断有直播带货引起的商业纠纷见诸媒体,案情千差万别,判决结果也各不相同。说到底,商业纠纷由商业合作引起,法庭判决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商业合同为事实依据。这就提醒当事双方,在合作之前,一定要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白纸黑字地约定在合同之中,事后才能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很多商家而言,请明星直播带货往往是“大姑娘上轿——第一次”。这需要认清这样的事实。第一,直播带货行业也出现“二八定律”分化,头部主播随着专业化程度和粉丝数量的提高,价格必然昂贵。第二,更多的主播或一些明星跨界直播,虽然能带来流量,但转化效果自然不如头部主播。因此议价空间就很有弹性。

大多数商家请不起头部主播,而是选择价格更合适的主播或明星直播带货。如果事前没做好功课,就埋下商业纠纷的隐患。建议商家在选择直播带货时,首先要多方核查主播或明星带货的历史数据。其次是要有心理准备,流量不代表成交量。第三,可参考上述案例,在《直播推广服务合同》中,将基础服务费与约定销售额挂钩,达不到约定销售额,需按比例退还基础服务费,从而保障自身权益。

对于主播和明星而言,不管最终成交如何,收取服务费之外的一笔坑位费或出场费优先保证自身收益的行为并不可取。这不仅消耗商业信誉,同时坏了路人缘,竭泽而渔更会断了财路。和商家合理协商利益分享和进退机制,并按合同执行,才是共赢之道。

上游新闻评论员  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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