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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户口管理费 北碚区这一村社社长被立案审查
07-20 14:06:0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没想到,几年前迁户口时收的钱还会退给我们!”7月14日,北碚区澄江镇澄江村汤粑石社的5名群众陆续收到该社社长张某退还的户口管理费。

今年4月,北碚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收到监察监督员反映汤粑石社收取落户群众户口管理费的问题线索,随即联合澄江镇纪委调查核实。

经调取并查阅汤粑石社的财务账册,调查组发现该社早在2013年就开始收取户口管理费。当时,部分群众根据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的相关规定,想采取直系亲属投靠的方式落户到该社。该社社长张某召集社员代表一起商议时,大家觉得汤粑石社很可能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迁入人员会从集体土地补偿款中分走一部分,导致其他村民的人均分配减少,他们应该缴纳一笔费用作为对社集体的补偿。商议一致后,张某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向落户群众收取户口管理费,并作为社集体收入入账后用作公共开支。

后来,了解到周边的几个社在征地中,因外来人员的落户导致征地拆迁工作量增加,也产生很多矛盾。为了阻挡外来人员迁入,减少征地拆迁中的麻烦和纠纷,张某召集社员代表商议后决定,提高落户门槛,按照每人8000元的标准收取户口管理费。

“收费是我和社员代表集体商量讨论决定的,社里面的群众对收费也是知情的,没人提出反对意见,而且收的钱全部用于集体支出,我又没装进自己口袋,怎么就违规违纪了呢?”当调查组找到张某询问相关情况时,她满怀委屈,为自己辩解。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作为村社干部,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更不能以集体名义侵害群众利益。采取乱收费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不但不会减少矛盾和纠纷,反而会伤了群众的心,疏远了干群关系。”在调查组的耐心教育和说服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立即将收取的2.8万元户口管理费退还给群众。

因违反规定向群众乱收费,张某被立案审查。调查核实中,调查组还了解到澄江镇其他村社也存在类似问题,随即在全镇开展排查,发现另外4个村社违规向27名群众收取共8万元的户口管理费。北碚区纪委监委已责令相关村社干部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清退到位,并将在调查核实清楚后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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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3版

原标题:以案为鉴丨违规的户口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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