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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65人虚造救护车出车记录215次赚两万五,院长被处分
01-07 13:53: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消息,1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文章揭露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一些医护人员把救护车当成“摇钱树”的违纪行为。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至2018年期间,该院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共虚造救护车出车记录215次,多核发医护人员绩效奖和司机出车补助费共计25039.2元,涉及医务人员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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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初,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匿名举报信,称该县人民医院将救护车自定收费标准、虚造出车记录。急救中心护士长邓某在接受调查时表示,“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按班次轮流接听急救电话并出车,接诊病人送至科室后,由接诊医生和护士签字登记出车情况,医生有一本病历登记本,护士有一本司机出车记录本,都要和住院部相应科室的接诊医生交接并签字确认。”

不过调查组逐一核查35039条出车记录,电话回访332人后发现,从2010年开始,该院与社会人士郑某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由郑某承包医院急救中心救护车接送病人业务,医院按里程数支付车费给郑某,运营费用由郑某承担,司机也由郑某聘请管理。

救护车每次出车,司机在出车记录本上标注里程,随车出诊的医护人员登记病人收治情况,护士长及急救中心负责人每月进行核查,签字后由郑某核实里程后交至医院经管科,经管科核算后发放医护人员的绩效工资以及支付郑某的里程费。

急救中心负责人宋某向调查组坦言自己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每月的检查他只是抽查,“他们在系统中查询到有住院号的病人后,就把病人信息登记到本子上去,把自行来院的病人改成救护车接诊,套取绩效工资。”

最终,县人民医院违反相关规定,将急救中心救护车运营管理职能以合同承包方式转让给社会人士郑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承担直接责任,责令该院向县卫健局作出深刻检查。

2019年4月,新田县纪委监委对时任人民医院院长谭某予以诫勉处理。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急救中心出车记录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中心医护人员长期存在虚造出车记录骗取绩效奖金的情况,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急救中心负责人宋某、护士长邓某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同时,县人民医院对参与虚造出车记录的65名医务人员依据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资金追缴,并处以500元起点罚款及违纪金额2.5倍的罚款处理,对涉及金额较大的,给予行政处分。

原标题:急救中心65人虚造救护车出车记录215次赚两万五,院长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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