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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多家开发商收高额服务费,被指规避房价备案制度涨房价
11-21 20:08:02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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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诉时代尚城开发商违规收取高额服务费。

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房价备案制,但在开发商“拆解”下变成了一种套路。

房价备案制度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备案价格即为楼盘的最高售价,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这一制度被开发商称之为“掐”住了喉咙。

11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在江苏南通市调查发现,为规避备案价,南通市部分开发商以优惠活动抵房价的套路,收取高额服务费,不仅高额服务费未被计算在购房合同中,购房总价+服务费还远高于备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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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尚城业主收到的除了合同外,还有一张中介公司开具的服务费收据。

团购费变成服务费,每户要缴6至12万元

今年3月,陈先生在南通市通州区时代尚城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买房时销售人员表示交8万元定金可以抵扣12万元的放款。考虑到优惠力度比较大,陈先生像其他业主一样缴纳了8万元定金。

根据开发商的要求,陈先生共缴纳了115万元购房款。开发商出具的购房合同中却显示,购房款只有100万元。

“当时开发商说是为了避税,让我们先交8万享受团购价格,但实际上我们不仅没有享受的优惠价,还多交了钱。”陈先生多交的8万元就是团购费用,另外7万元则是捆绑销售的车位租赁费用。

11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跟随陈先生等业主一起到时代尚城售楼部询问“服务费”一事时,营销人员表示,事先已经签订了协议,业主们也是签字同意收取8万元服务费用的。

营销人员口中提到的协议,是业主们购房时为享受购房优惠而签订的《房屋咨询及购买优惠服务协议书》。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协议书》上明确标注陈先生所缴纳的是8万元服务费用,其中提到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优惠费、房产信息咨询费、可能发生的交通费等。协议中并未提到陈先生等业主所说的8万抵12万的房价优惠项目。

此外,除时代尚城开发商南通市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购房合同外,业主们还领到了分别由江苏房居客地处经纪有限公司、昆山房居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的8万元服务费收据。

“我们都是在售楼部办理的购房手续,没有经过中介公司,哪来的中介服务费一说。销售人员和我们说的是只有签订协议才能享受到购房优惠。”业主们说。

时代尚城营销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其楼盘营销人员均不属于江苏房居客地处经纪有限公司、昆山房居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人表示,“业主签订协议就是表示认可。”

在南通市,不仅时代尚城业主被收取了高额服务费,南通市江湾国际、纽约时代业主同样陷入了“服务费”的套路中,服务费每户从6万元至15万元不等。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玄机”:“这笔费用还是开发商收的。只是按照备案价格售房,利润点低。以服务费的形式收取,不仅能提高售房价格,而且还能规避风险。”同时,将楼盘委托给代理公司销售,由代理公司收取服务费也是开发商营销手段之一。开发商不会支付给代理公司费用,因此服务费就变成了盈利的手段,也是为了能够顺利卖房而采取的一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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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尚城业主的收据上为另外一家中介公司公章。

捆绑销售地下车位,多家楼盘涉嫌违规销售

在时代尚城陈先生缴纳的115万元购房费用中,除包含100万元购房款、8万元服务费外,剩余7万元则是捆绑销售的车位租赁费用。

“车位都是捆绑销售的,如果不买车位,房子就不卖给我们。”陈先生表示,在后期签订的合同中发现车位没有产权,而是以租赁的形式购买了车位70年的使用权。

此前,因被媒体曝光,南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通州经济开发区)房管局曾联合物价局、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对江湾国际开发商南通市达海华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销售公司南通拓顺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取服务费及捆绑销售人防车位一事进行过调查、约谈和警示。

经调查,江湾国际楼盘在取得预售证后,委托销售公司售出房屋500套。以某购房者为例,其与销售公司达成的协议表明,在向销售公司支付12万元服务费后即可参与15万元的购房优惠活动,协议书中标注应付款总额876639元,但开发商在房管部门备案的价格为706786元,涉嫌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同时,江湾国际开发商将尚未建成的人防车位以每个1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业主,租期长达70年,且租金一次性收取,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此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责令开发商将该款项退还给业主。

时代尚城和纽约时代的业主们表示,他们的遭遇和江湾国际的业主一样,也曾多次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租赁费用,并找到南通市房管局投诉,但都无功而返。

对此,时代尚城营销负责人称,“公司规定,不买车位,就没办法卖房子。南通现在都是这样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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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要求业主签订《房屋咨询及购买优惠服务协议书》后,将其收回。

官方对业主称开发商合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5月24日,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严禁通过 “毛坯改装修”、“增加装修项目”、“抬高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配套设施价格”、 “分销代理”、“工程款抵扣房”、“员工福利房”等方式变相抬高商品住房价格。严禁捆绑搭售、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附加条件,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今年8月1日,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宣传、公安、住建、物价等12个部门,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同样明确提出上述要求,及房产中介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等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从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州区住建局房管科了解到,接到业主投诉后,工作人员对此情况开展了调查,但调查中发现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自愿缴纳服务费的协议,上面明确标注是业主的自愿行为。同时,开发商解释称,8万抵12万抵扣的并非房款而是服务费。

11月21日,业主陈先生表示,此前向南通市通州区住建局反映情况的时代尚城业主接到了电话回复。通州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南通市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及服务费收费,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再有疑问,可咨询消保会或向通州区法院进行起诉。

“文件中说严禁分销,现在又说收取服务费符合规定,业主的权益到底谁来维护?”时代尚城业主表示,将通过诉讼继续维权。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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