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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8人因采野生兰草获刑 定罪标准与卢氏兰草案如出一辙
11-20 11:54:55 来源:上游新闻

11月8日,河南卢氏法院改判秦运换、秦帅等四人无罪。此前,他们因盗挖野生惠兰而获刑。最高法指出,卢氏法院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为依据,认定野生惠兰是国家保护植物错误。犯不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为依据。

卢氏兰草案的改判,让洛阳市洛宁县的杜建武、杜京州等8人看到了希望——洛宁法院认定他们犯罪的标准与卢氏兰草案如出一辙:以公约为依据。11月20日,他们8人已正式委托律师付建向法院提出申诉。

对此,洛宁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回复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称,该院将展开全面排查,落实最高法纠错指示。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野生兰草已愈发稀缺,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盗挖时面临着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

国家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黄慧霞对上游新闻记者介绍,目前,30多种野生兰草已被列进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还在讨论,没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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