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笔者从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本月,我区与全国26个省(区、市)试点省份,实现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互联互通,启动试运行。
本次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区、市)的26861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重庆5650家)。
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职工医保参保人跨省异地普通门诊就医无需备案,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即可在上述已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普通门诊或药店购药费用。外省市参保人员在长寿普通门诊就医,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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