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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看,你知道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享受这些补贴吗?
10-19 10:01:51 来源:上游新闻

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是很多老人最关心的问题,那么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享受哪些补贴吗?10月19日,重庆市人社局对此进行了官方解读。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社保补贴有什么规定?

一、重庆市国有企业“双解”人员或国有企业困难下岗分流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困难“单双解”人员),自愿以个人身份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申请享受缴费补贴。重庆国有企业困难“单双解”人员补贴标准为以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补贴计算的基础,按以下标准享受缴费补贴:

a、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工龄指我市实施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实施个人缴费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30年以上的人员,按上面的公式计算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给予2/3的补贴,余下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对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全额缴费补贴。

b、对不符合a条条件的其余人员按上面的公式计算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给予50%的补贴,余下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在重庆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重庆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a、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

b、个体工商户雇工;

c、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d、网约车驾驶员;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上述人员中,同时符合享受上述a、b项补贴规定的,可由本人自愿选择申请享受其中一项,两项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个人身份在哪里可以办理城镇在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缴费相关手续。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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