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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丨女子5年间周旋两个丈夫间没被发现丨失踪11年后归来,30万死亡赔偿金该不该还?
05-25 22:00:30 来源:上游新闻综合

【好演技】

5年!女子周旋两个丈夫间没被发现!连爸妈都是花钱雇来的…

新闻晨报消息,5月14日下午,上海崇明警方接到报警称:居住在崇明区城桥镇的居民杨先生遭遇骗婚诈骗。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报警人杨先生及其母亲神情激动,指着一女子称其婚姻诈骗。

经了解,杨先生所说的骗子是站在一旁自称张某的女子。

杨先生称张某是自己的妻子,虽然还没有领结婚证,但两人已办过婚礼,从2013年到现在已有近五年,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领结婚证。

杨先生母亲无奈之下,决定找张某父母商量。张某便把杨先生和其母亲带至一处住宅,称其父母就住在这里。然而当张某父母开门见是杨某及其母亲等人时,一句话没讲竟夺路而逃。

杨先生感觉事情十分蹊跷,咨询周围居民,称均不认识此张某,杨先生和母亲意识到被骗,拦住张某,赶紧报了警。

民警见张某神色慌张,便将其带回派出所展开调查,在民警的询问下,张某这才将其苦心经营五年之久的婚姻诈骗伎俩全部交代。

原来,张某实际姓倪,本地人,80后,在崇明经营一理发店,已婚且有一个十多岁的儿子,丈夫常年在外工作。

由于理发店生意不好,倪某竟然想通过骗婚“弄些钱花”。2013年,倪某化名张某,通过QQ附近的人和同是本地人的杨先生结识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倪某和杨先生办理了订婚仪式、婚宴酒席,收取了杨先生彩礼10万元,另收取杨先生首饰金器及亲戚红包等。

期间杨先生多次提出要领取结婚证,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为了不让杨先生怀疑,五年多来,倪某在其丈夫、杨先生和儿子等多人之间苦心周旋,花钱雇了一对老夫妻扮演自己的父母,没想到却因雇来的父母“临阵脱逃”而事情败露。

目前,倪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男女双方均为本地人,发生骗婚的闹剧看似不应该,但却给了人们很多警示。婚姻诈骗,简称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当事人往往是人财两空,实施诈骗的也难逃法网。

警方提醒未婚的居民朋友,在建立婚姻关系过程中,“多长点心”,了解清楚对方身份等相关情况,切莫求偶心切,急于给付彩礼。与“对象”交往中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有争议】

失踪11年后“亡者”归来, 30万死亡赔偿金该不该还?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一桩13年前的失踪案,牵出了一场离奇的死亡赔偿金官司。

15年前,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电子技术教育学校学生杨明,被学校送往深圳一家电子厂实习,2005年初,杨明失联。2011年,当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决书宣告杨明死亡。在家属提出诉讼后,2013年,学校赔偿杨明父母30余万元。

然而,30万赔偿款刚刚用完,杨明却出现了。2016年初,“失踪”11年、被法院宣判死亡的杨明,回到了家。而在得知杨明回家后,当初做出赔偿的学校校长邱文茂和杨菊珍,提出上诉,要求返还当年赔偿的30余万赔偿金。

目前,一审判决要求杨明父母返还这笔赔偿金,并另外支付近6万元的财产损失。

一审宣判后,双方都再次上诉,近日,二审开庭,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实习期间离厂失联

父母申报死亡,学校赔偿30余万

一切得从2003年说起。

2003年,14岁的杨明在巴中人邱文茂创办的巴中市巴州区电子技术教育学校就读。这所学校创办于2001年4月,专门为外省工厂定向培养员工,每年学校有200到300名学生。

杨明是2003年6月,由学校招生员带入学校的,就读于电子专修1班,同年,还未成年的杨明被学校送往深圳市某工厂实习。

邱文茂的妻子杨菊珍回忆,2004年11月底,杨明父亲杨青森找到学校称,杨明在国庆期间与家人通话之后一直未与家人联系,要求邱文茂寻找杨明,经学校驻深圳办事处工作人员多处查找未果。后杨明于同年12月与家人通话。但2005年春节后,杨明失联,再无消息。

“这期间,杨青森夫妻多次跑到学校来要人。”杨菊珍说。

2007年3月,巴中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向深圳市公安局发出协查杨雷(因当时杨明未成年,持其哥哥杨雷的身份证)的传真,深圳市公安局官田派出所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走访工作,均未发现杨明下落。

随后,杨青森、廖庆华夫妇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巴中市巴州区电子技术学校赔偿原告寻找杨明的各项损失,该案一审被驳回,后再次诉讼,二审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学校赔偿杨青森、廖庆华寻找杨明的经济损失3万元,随后法院执行。

杨明的哥哥杨雷介绍,因为久找不到弟弟杨明,2010年7月13日,杨青森、廖庆华向巴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宣告杨明死亡,2011年9月13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决书,宣告杨明死亡。

2012年,杨青森、廖庆华再次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邱文茂赔偿杨明死亡的相关费用,2013年3月25日,法院判决邱文茂和杨菊珍赔偿原告杨青森、廖庆华之子杨明死亡赔偿金人民币286384元,精神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共计306384元。

2015年,这笔赔偿款被交到杨青森、廖庆华手中。

失踪11年后 “亡者”归来

学校上诉:返还赔偿

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但让杨菊珍没想到的是:“刚赔偿30万,几个月后这娃儿(杨明)回来了!”

杨明回来的消息,是杨菊珍从一个熟人处得知的,那天,她在街上,这名熟人问她:“听说以前和你们打官司那家人不见了的娃儿,回来了!”

这位“熟人”说得非常确切,还表示自己亲眼见到了已经被宣告死亡的杨明。这个消息让杨菊珍颇为震惊。“当时我听了都一惊,不是死了么?怎么又回来了?”杨菊珍说。

为了确认这一信息是否属实,2016年2月6日,杨菊珍清楚地记得这一天,她喊儿子和自己一起驾车前往杨青森老家,正好杨明哥哥杨雷和婆婆爷爷都在家,从他们口中得知:“他(杨明)确实回来了”。

但在当天,杨菊珍并没有亲眼看到杨明。她告诉杨雷,希望能和他的弟弟见一面,对方表示同意,但一直没有安排见面。

几天之后,杨明的父亲杨青森去世的葬礼上,杨菊珍也没有看到杨明现身。

之后,杨雷告诉杨菊珍,“他不想见你们,具体原因他没有说。”后来,杨雷又安排了两次见面时间,春节的正月初八和正月十六,但都没有见成。

既然杨明不愿出面,杨菊珍找到当地派出所,通过户口查询,她查到杨明已重新上户。为了撤销杨明的死亡判决,杨菊珍找到杨明老家村委会,以及当地派出所,开具了相关证明,证明杨明回家,并回到巴中。

▲村委会开具的杨明尚健在的证明。受访者供图

搜集证据之后,杨菊珍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22日,巴中区人民法院撤销杨明死亡的宣判。随后,杨菊珍再次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返还因杨明死亡而导致的赔偿费用30余万元。通过审理,2018年3月5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明母亲廖庆华返还邱文茂和杨菊珍306384元,并赔偿财产损失59556.6元。

宣判后,双方都再次上诉,近日,二审开庭,法院将择日宣判。

当事人:曾被骗入传销组织

因口吃做手术离开

这么多年,杨明为什么不回家,他在外面经历了什么?所有的一切,杨明回家后都很少提。

杨雷说:“他最近给我说的是造手机壳”。

杨明母亲廖庆华介绍,杨明回来一直没有给自己说过这些年在外做什么,以及这些年为什么不回来。

记者联系上杨明本人,他介绍,当初在学校读书3个月左右,就被学校安排实习,学校说追踪管理10年,厂里生活有保障。当时自己未成年,自己听后拿着哥哥的身份证到工厂实习。

厂里生产MP3和MP4,因为更新换代太快,厂里货物积压卖不出去,发不起工资,自己生活困难,学校的人不管,只有离开实习的工厂。

进入社会之后,因自己很少见世面。杨明进入类似传销的公司,被洗脑之后,感觉看到前途,一心想留在里面继续工作,完全和家里失去了联系。

“刚开始工资低,消费高,根本买不起手机。”杨明说。起初自己断断续续还和家里有联系,后来,老家村上唯一的一部座机电话打不通了,自己和家里彻底失去了联系。

“我在里面干了两三年时间,自己挣了点钱,因为口吃严重,做过手术。”杨明向记者说,但手术后回来,发现原来的团队不见了,自己又没有身份证,只有再次去小厂里面打工,帮人调涂料等工作,逐渐学到了技术,也挣了点钱。

“当时想,自己出来这么多年,手里有点钱,也未成家,感觉自己应该回老家看看”杨明说。

回家之后,与父母和哥嫂已是11年未见,感觉巴中变化很大,原来熟悉的很多地方现在都不认识,回村里,村里人都不认识自己了。

杨明解释道:自己在回来之前,没有跟家里任何人联系,是在回家后听说父亲杨青森向法院申请宣判自己死亡的,并有30余万的赔偿费用,自己也不想要这个钱。后来杨菊珍知道自己回来了,一再要求见面,不想见她的原因是“学校当初不兑现承诺,不想见他们。”

30万赔偿是否返还

双方各有说法一审后都再起诉

目前,对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判决,双方都表示不满意,都再次上诉。

杨菊珍介绍,前夫邱文茂当初创办的学校在2006年停办,2009年两人离婚,巴州区法院宣判杨明死亡时间是在2011年,在2013年宣判邱文茂赔偿的杨青森、廖庆华杨明死亡的各项损失30余万元。

当时邱文茂不知去向,也没有钱,最后法院找杨菊珍参与赔偿。杨菊珍说,“当时的理由是杨明在失联期间,我和邱文茂还是夫妻。”当时自己没有钱,城区三个门市(车库)被法院查封后拍卖成39万元,赔偿给杨青森夫妻,另外有7万元左右的税。

杨菊珍介绍,对方也不服法院一审的判决,而且比自己早交二审诉讼材料。

对于这笔赔偿,杨明说,这笔死亡赔偿金自己是回家后才知道的,自己并不想要这笔钱,按理说应该退回去,但当初自己是被学校的虚假宣传诱惑,到深圳厂里实习,导致自己和家里失联11年时间,父亲杨青森为了找自己到处借钱,期间患病治疗花费等,现在基本没有存钱。

“学校当初让我一个未成年人出去在厂里打工,受欺负,以及后面的这一切,他们应该有责任,这些损失要他们来赔。”杨明说。

杨雷表示,家里经济压力确实重大,想还这个钱有困难。当初赔偿的30万赔偿金,现在已经花完了。一审结果后,法院判母亲廖庆华偿还30余万,间接还是要自己和弟弟还,他认为有些不合理,当初创办学校的是杨菊珍的前夫邱文茂,起诉自己的应该是邱文茂而不应该是杨菊珍。

如今二审已经结束,双方表示等待二审中院宣判结果。

▲二审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巴中市中院

律师观点

人未死亡,赔偿金返还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当时赔钱是法院宣告死亡之后,再进行的赔偿,现在人未死亡,赔偿金返还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陈小虎表示,当时法院宣告死亡是生效的,因为当时法院宣告死亡是没有错的,确实找不到人,按照法律程序宣告了死亡,后来人找到了,法院及时撤销,法院撤销宣判是有效的,不是说原来的宣判无效。

对于学生家长方来说,法院判决了,应该返还赔偿金,根据现有资产,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可以想其他办法,赔不起并非故意。如有名下财产可以执行,要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至于学校将未满16岁的学生送入工厂实习,属于违法违规,是行政处罚范畴,学校该接受罚款和处罚。

从法律层面和生活道理来讲,都应当返还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介绍,当初赔偿30余万的前提是学生找不到后,申请宣判学生死亡,但是现在人已经回来,死亡的事实不存在。赔偿的前提不存在了,不管是从法律层面还是生活道理来讲,应当返还。返还是法律上的确认,不以他有没有钱为转移。

学生认为学校应该为自己的家里一系列变故等担责,应该有一定的赔偿。蒋健认为,他个人私自离开,并没有做到一个基本的通知义务,导致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个人认为,主要的原因是在他本人,而不是学校。

【熬鸡汤】

所谓捷径,不过是踏实走好每一步

1

我有个朋友,上班不到两年,就通过父母的关系成功晋升为部门经理。在旁人看来,能拥有这样的捷径,真的是再幸运不过了。可是随后的几年,朋友却在工作中表现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虽然作为管理者,他拥有一定的威望,可手下的员工对他却只有表面的尊重,私底下都不服他。毕竟朋友还年轻,职场经验尚浅,自身的能力有待提高,遇事的反应也不太成熟,甚至还经常给他的团队指错方向引错路。

比如该加大宣传时,他却坚持“酒香不怕巷子深”;该做产品时,他却把精力放在外拓业务上;该做精细化管理时,他却坚持粗放式的管理模式。

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朋友决定放下架子,跟着公司的基层员工,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学起。从设计、制作、包装产品,到如何找渠道、做销售、扩大经营,他一步一个脚印,把之前落下的功课全部补齐。

朋友说,当自己有了能力,再来当管理者,心里就踏实多了、沉稳多了,也从容多了。

我们许多人往往容易在自己能力还不足时,就心急着想要升职加薪。其实此时,我们更该做的不是费尽心力攀高枝,而是沉下心来好好去努力。如果根基不稳,硬要省略掉为自己增砖添瓦的过程,那么即便占到了高位,一样摇摇欲坠,甚至可能摔得很惨。

2

记得我刚开始学车时,特别喜欢在速度还没提起来时就提前加档。有时候,速度还是20码,我就加到了4档,结果就是车子剧烈抖动,很容易就会熄火。

后来,教练教我,一定要先提到相应的时速,让车子的动力足了,再踩离合,换挡,加油门。这样,车子才会很平顺地衔接上,然后继续往前开。

其实,人的成长就跟开车是一样的道理。刚起步时,你用1档前行,几乎不可能用5档把车开走。有点进步了,再用2档、3档匀速前进。就如到了青年时,你读了书,有了知识,毕了业,才可以去参加工作。但也不可能一开始就飞黄腾达,立刻功成名就。

等你足够成熟了,此时再换4档、5档加速前行。就如人到中年,往往能扛得起事了、担得起责了,有了一定的功力,才可以攀上人生的高峰。

人生的每个阶段,其实都没有捷径。想要成长,都需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体验、去经历,并且在过程中慢慢收获经验和阅历。

3

我曾看过一个故事。

一位母亲,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几经周折,才带着自己8岁的儿子,找到了一位名作家的住处。这位母亲向作家求情,让他教自己的儿子写出惊世骇俗的好文章,然后让儿子在短时间内一举成名。

作家实在很无奈,于是就把秘诀写在一张纸条上,装进信封里,让她带着孩子回家后才能看。

结果,等这位母亲回到家,急忙打开看时,发现上面只写了三个字:先认字。

这不奇怪。所有人要想成功,都必须打好基础。想要写出好文章,同样只有基础打好了,才可能会有流畅的文笔、清晰的思路、巧妙的布局。在这个过程中,你应该读的书、应该做的练习、应该有的试错和尝试,一样都不可少。

4

小时候,我也常常问大人,什么时候自己才可以像他们一样,不用读书、不用写作业,想玩儿多久就玩儿多久。

那时,大人们总告诉我,你的路还长着呢。于是,我等啊等,盼啊盼,读了小学,入了中学,到了高中,进了大学,然后真正长成一名大人时才发现,原来成长的路上,真的没有少摔一个跟斗、少考一次试、少读一年书。

天下的万事万物,都有它的规律,春种,夏长,秋收,冬藏,什么阶段就做什么阶段的事。该你养精蓄锐时,不要着急出人头地;该你刻苦努力时,也别企图一鸣惊人;该你磨砺心智时,也不能妄求突然开悟。

你的基础打得越牢靠,你的过程走得越完整,你的努力坚持得越长久,你的成长才更容易发生质的飞跃。到最后,你终会明白,人这一生,很多事都急不来。如果你想有收获,该吃的苦、该流的汗、该受的累,一点一滴都不能少。

有些挫折是避不开的,有些过程是省不得的,有些捷径是走不通的。所以,不要着急,也不要慌张,更不要耍小聪明。请你相信,通往成功最快的路,往往不是弯道超车。脚踏实地地过好了每一天、每一年,我们终能过好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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