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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商户称损失超3000万元,无手续汽摩城临建库房出租起火,责任谁来扛?
08-22 13:04:56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8月19日,江津区双福街道和润国际汽摩城多名商户正在整理资料,为下一步起诉汽摩城管理方重庆和润投资公司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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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3日,汽摩城库房起火,我存放在库房的货物被烧毁,损失数百万元,和我一样被大火烧毁货物的商户还有11家,大家自己估计损失在3000万元。”一受灾商户说,当时大火是其中一家商户因电线短路引起的,事发后多辆消防车赶来救火,发现消防栓没有水,只能从附近的鱼塘抽水灭火。

消防栓是否有水?损失3000万元到底谁来赔偿?库房是否是违章建筑?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回顾:消防栓缺水,救援靠鱼塘抽水,商户商家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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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烧毁的库房已推倒,钢筋水泥、红砖铁皮、汽车轮胎、摩托车配件等货物均有烧焦的痕迹,杂乱无章地堆放在地上,一个无水的消防栓斜立在墙上,箱壳被熏黑,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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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灾商户伤心地说,这一排被推倒的房子就是6号库房,库房里的货物全部被烧毁,他们多年来的心血付之一炬。

这名商户告诉记者,2019年12月23日中午1时左右,有人看到6-22库房办公室突然冒烟,后来就有火苗蹿了出来,“我们迅速拨打119,用灭火器扑救,并通知了库房商户。”

库房商户尚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是中午,他们均在吃饭,办公室没有人,接到电话后她和员工立即赶到现场救火。“我们打开办公室门口的消防栓灭火,却发现消防栓里只有一点余水,根本没有消防水可用。”

记者在商户提供给的视频中看到,消防赶到现场后,火势越来越大,库房烧得“噼里啪啦”,他们架起设备到数百米外的一个鱼塘中抽水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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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户告诉记者,由于事发突然,他们根本没来得及搬运货物,只能眼睁睁看着库房里的货物化为灰烬,有的商户现场失声痛哭。

多数商户表示,如果消防栓里有水,在大火初期,他们完全可以自救,而且损失不会这样大。

对此,重庆和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和润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消防栓里有水,消防抽水是因为火势太大。

然而,商户提供的一份通话录音中,该负责人在被问及消防栓无水时称,“水是有的,你们那几栋里面有一个漏点,我把它堵(关)了,我们是按照规范在处理,每个月还搞一次消防大演练。”

记者联系上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该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也接到了商户反映消防栓无水问题,目前正在调查。

损失:12家商户称损失超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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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国际汽摩城属于重庆和润投资公司所有,汽摩城有几万平方米的库房,均出租给在商户作为库房使用,租金每平方米从15至19元不等。

记者在天眼查查询发现,重庆和润投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某,公司有股东两名,一名是周某,另一名是傅某。同时,重庆和润投资公司还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多数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还有一个和江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行政处收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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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火灾,我损失惨重,放在库房的货物都被大火烧毁了。”商户尚女士说,她是5年前在该汽摩城购买了一个门面来经营摩配和电配,随后与汽摩城所属的重庆和润投资公司签定了库房租赁合同,租用重庆和润投资公司6号库房的6-22号等3个库房堆货,总面积约6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租金10余元。

记者采访时,商户列举了此次火灾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一名姓陈的商户称,他家受损最严重,至少有700多万元,12家受灾商户表示,他们自己评估损失超3000万元。

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火灾损失目前正在由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评估,估计8月底有结果。

追问:无手续临建库房还出租,是否违建?

此外,有商户质疑他们租来的这些临时搭建起来的库房,是否有合法完整的手续?

重庆和润投资公司一名姓周的负责人介绍说,他们的土地是有全部手续,当时一些商户称没有库房堆货很着急,他们在临搭这些库房之前,将情况和要办的手续上报给了双福管委会等相关单位。

“临搭的手续原来是可以办下来的,后来因政策发生变化,政府部门不能办理,在当时很急的情况下,政府部门通知我们说,先建再审批。”该负责人表示,发生这样的火灾事故,他们也感到很痛心,直至事故发生,这些库房的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他说,公司临时搭建的库房线路只到电表,里面的线全由商户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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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临时建筑物不需要通过消防验收,他说2020年7月22日,他们出具了此次火灾事故认定书。

记者看到认定书写道:2019年12月23日中午1:08左右,重庆和润投资公司6号库房发生火灾,大火烧毁商户孙某等人租赁库房的装修、设备、汽车配件等物品,同时烧毁商户陈某等租赁库房的装修、设备、润滑油、轮胎、摩托车配件等物品,还烧毁张某租赁库房的设备、酒水副食等物品,火灾中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部位位于6-22号库房办公室内,起火点为该库房办公室东北角处,起火原因为电器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周坦承,直到火灾事故发生,他们的6号库房一直没有审批手续,“我们搭建的库房只是少了临建手续而已,在这方面要么是政府补办给我们,要么是我们被罚款。”

在没有审批手续就临时搭建库房,还用来出租,甚至发生火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是否要担责呢?

记者致电江津区管委会城管办,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管理方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8月20日,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剑波告诉记者,如果库房属于违章建筑,起火商家又没有完全的赔偿能力,库房管理方和建设方重庆和润公司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首先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他说,管理方和建设方已经知晓库房是违章建筑,就应该知道违章建筑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就不应该出租给商户使用。因此,库房管理方和建设方过错在先。现在违章建筑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理应对库房管理方和建设方行为进行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他表示,违章建筑本就不应该安装线路,同时,消防部门认定是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如果是管理方和建设方擅自安装了电线等设备,电力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处罚。

此次火灾事故最终调查结论如何,到底由谁来赔偿商户等问题,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彭晨 柏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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