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富 > 正文
利用ETC偷逃1449次通行费共3.1万多元,这名驾驶员被判一年六个月
11-22 16:53:4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11月22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通报重庆市首例ETC偷逃案件判决情况。

据高速公路集团介绍,从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王某驾驶渝籍轿车在永川至九龙坡之间往返通行,利用ETC车道跟车冲站,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400余次,偷逃通行费3.1万余元。

两年偷逃通行费3.1万余元

高速公路集团介绍,九龙坡区法院对王某利用ETC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作出判决,嫌疑人王某犯诈骗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该案也是重庆首例通过ETC偷逃过路费获刑的案例。

2018年7月4日,王某驾驶渝籍丰田轿车在九龙坡站出口ETC随车冲站,随即收费站当日报重庆高速集团公司营运部。

经核查,该车从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26日期间在G85九龙坡等收费站,尾随紧跟前车冲站通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1449次,偷逃重庆高速公路通行费3.1万余元。

2018年7月30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向九龙坡区白市驿派出所报案,白市驿派出所依法立案后,以涉嫌犯诈骗罪于2018年8月7日刑事拘留王某,同年9月3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10月15日王某被公九龙坡区分局决定监视居住。

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于2019年10月2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28日,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诈骗1449次,获利3.1万元,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偷逃通行费将被列入黑名单

重庆高速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省界站全国高速公路联网后,在新的收费形式和收费技术下,个别车辆可能试图通过新手段达到逃缴通行费的目的。

“对此,高速公路经营者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准备。”上述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搭建的先进稽核系统,来有效应对ETC偷逃通行费违法行为的追逃治理。

具体来说,该系统会采集全路网的车辆通行记录、收费记录、车辆通行图片录像,并结合公安交管数据、发行数据,利用图像智能识别、以图搜图、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车辆的行驶路径和应交通行费进行拟合计算,能够迅速发现偷缴通行费行为。恶意偷逃和拒绝补交通行费的车辆,会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行驶高速并纳入征信管理。

记者获悉,目前重庆已经全面开始货车ETC办理服务,在此呼吁广大货车车主抓紧办理。从2020年1月1日起,未安装ETC的货车(包括ETC单卡用户),将不能享受绿色通道优惠、ETC九五折优惠等各类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