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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 | 老师拍视频“逼捐”小学生,募集到的爱心还有几分真?
05-21 16:25:23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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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安商报报道,5月17日,湖南湘西永顺县一小学组织捐款活动,老师让没有捐钱的十几名学生站成一排,拍视频发到家长群里说请家长支持一下。该条视频被大量转发,引发网友质疑。5月20日,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回应,经查,本次募捐是由永顺县教育基金会发起,募集款项将全部用于奖励优秀师生和教育工作者、救助有特殊困难的师生以及开展“园丁之家”等公益慈善活动。目前,经永顺县教体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对涉事教师谢某某进行行政记过处分,调离该校;对校长彭某某就地免职;对永顺县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覃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砂坝镇中心完全小学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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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上曝光的视频可以看到,十数名小学生在讲台上站成一排,还配有这样的“画外音”:“这些学生今天没带(钱),不捐钱的学生,请家长支持一下,今天必须完成任务。”

看到这样的窒息操作,网友们简直都要被气笑了。按理说,学校因为公益慈善活动组织学生捐款,并非不可以。但这并不表示校方或者个别执行者有权以公布未捐款人隐私的方式,迫使学生或家长捐款。作为一名普通人,捐款与否既不是道德要求,也非法定义务,他们有权利说“不”,且无需背负任何责任。对未捐款学生进行录像并公布到家长群,既是对学生隐私的侵犯,更有拿捏准了大多数家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强行“逼捐”之嫌。

除此之外,这样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总则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也就是说,捐款行为必须建立在捐款对象系自愿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摊派所谓“任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

无论情理还是法律,学校和个别老师都没有权力向学生和家长摊派捐款任务。这样的做法,既违背了募捐的自愿原则,也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自主权利。通过这种方式募集到的“善款”,到底有几分出自真心,又有几分迫不得已?这种变了味的爱心,其中蕴含的“真善美”也不免大打折扣。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逼捐”行为无异于拔苗助长。近年来,各种各样的逼捐或索捐现象,让一些慈善募捐变了味。此类事件一经曝光,极易招致社会公众的普遍反感,甚至对公益募捐产生极大的误解和抵触心理。更别说随着技术手段的发展,通过拍视频、发家长群这些不断翻新的“花样”来施加压力,即便一时能够得逞,但最终受伤最深的,还是原本就需要小心呵护的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容不得一点瑕疵,“强捐”“逼捐”之恶远甚于“不捐”,杜绝这样的行为,才能保护真正的善良。

上游新闻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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