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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 | 租客醉后摔倒身亡,房东是否应担责?法院判决需详尽责权划分
12-22 18:28:53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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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醉酒后在出租屋内摔倒身亡,房东该担责吗?最近,这起民事侵权纠纷案引发网友关注。

据澎湃新闻报道,徐某一家自2018年1月起租住在钟某一处自建房的三楼,2019年6月14日晚,徐某酒后独自回租住处,在上楼过程中从楼梯跌落,因颅内出血于17日死亡。亲属以“楼梯没装扶手,存在隐患”为由,将钟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4万余元。12月21日,浙江遂昌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房屋未安装楼梯扶手,与租客醉后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酌定由被告赔偿4万元。

该案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房东和租客的责权划分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也正因为此,这类案件的判决,法院应重在理清责任,守护有理者,避免片面地“和稀泥”,以死者为大。

根据房东所述,房屋楼道宽度合理,楼梯坡度平缓,完全可以正常通行,不存在隐患,醉酒至伤才是徐某死亡的原因,而不应该模糊焦点怪在楼梯有没有扶手上。法院的陈述也表明,没有扶手对于正常人来说并无不当,只是对醉酒的徐某危险性大于常态。但必须强调的是,对于醉酒的人来说,一个再普通的场景都有可能存在潜在危险,如果连这都要担责的话,房东的确是防不胜防。

房东没有直接责任,同时还履行了应尽的救助义务,就不应该判赔。死者家属要求赔偿74万元,法院“蜻蜓点水”判赔4万元,虽然金额不大,但若不厘清相应的权责划分,则有“和稀泥”的嫌疑,同时也会向社会传递不好的价值导向——今后租客喝个酒,房东是不是就得瑟瑟发抖?以此类推,这样由自身过错导致的人身伤害是否都可以甩锅?

此前,江苏南通发生了一起老人在超市意外死亡的事故,法院的判决就获得不少点赞。据大河报报道,今年6月,江苏南通一位67岁老人,在超市中偷拿了两个鸡蛋放在裤子口袋中,结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后不幸猝死。事发后,老人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并索赔38万余元。该案于近日判决,法院认为超市员工拉住老人衣袖等行为并未超过合理限度范围,老人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超市方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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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错,就不该担责,“老人超市猝死案”判决结果之所以获点赞,就在于法院在这起侵权纠纷中重在责任明确,而非“和稀泥”要求非弱势群体强行兜底。司法判决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以法律的名义向全社会宣示我们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鉴于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理应旗帜鲜明地厘清是非,要坚决防止 “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特约评论员 郝巧玲

上游评论投稿邮箱:sypl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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