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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倒查20年?2020年反腐的三个关键词
01-01 21:35:29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

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消息,抗疫状态下,2020年的“打虎、拍蝇、猎狐”也呈现新特点。1月初,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与陕西省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同天被开除党籍,正风肃纪的反腐大幕拉开。

之后陆续有几名此前落马的官员被开除党籍或公职。4月中旬疫情稍稳定,中纪委即利剑出鞘,年度首位省部级高官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落马。 

截至年底,官方公布显示已有18名中管干部被查,14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张和、张志南、任华是本年度内落马并“双开”。 

反腐涉及方方面面,从民生相关的教育、医疗领域,再到电力、人防、政法系统,多个领域多个行业均有官员被查。盘点2020年度的反腐工作,中国新闻周刊选取了如下三个关键词: 

政务处分法 

6月20日,政务处分法获得通过,7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第一条即开宗明义,表明这是根据国家监察法制定的法律,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被纳入了监督范围。 

法律颁布不久即彰显了威力。7月28日,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这是首个公开通报适用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被给予处分的中管干部案例。 

之后,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张志南,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任华等,亦按照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了处分。 

追根溯源,政务处分法与国家监察法关系密切。国家监察法于2018年3月20日获通过。制定该法的目的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监督对象涉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政务处分法与国家监察法关系紧密,完全可以看作是国家监察法的配套性法规,是将监察法规定的原则具体化。”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如是说。 

他分析,违纪案件有党纪管理,职务犯罪有刑法为依据,政务处分法就是针对这种职务违法情形的基础性法律。 

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在实践层面也有着深刻的根源。一方面,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设立了监察委,通过了国家监察法。因而也需要一部与监察法规定相配套的具体性法规。 

另一方面,政务处分法出台前,有关公职人员的法规散见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中。 

彭新林说,监察体制改革后,涉及的职务违法都要由监察机关来行使职责,那么制定一部统一的处分法律也势在必行,政务处分法的出台也将此前的散见规定统一了起来。

反腐法治研究专家,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赵赤教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更大视野来看,这是国家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目标。 

“反腐不仅靠监管,更靠法律,国家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一系列的法律出台,实际上是国家的反腐法律在走向完备,建立一种科学完备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他说。 

在赵赤看来,政务处分法有一定的预防性质,在职务违法阶段就进行查处,不让其进行到职务犯罪的阶段。 

上述两位反腐专家提到,政务处分法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党纪与国法相衔接,二者既有相通又有区别,且与其他法律实现了法法衔接,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 

倒查20年 

2020年的反腐,倒查20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 

2月底,内蒙古掀起了煤炭领域问题专项整治风暴。力度与广度前所未有,20年内违规违法问题都将被起底。 

之所以进行专项整治,这与内蒙古四虎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有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曾表示,专项整治是中央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意义非常重大。涉煤腐败问题已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必须坚决割除掉、彻底清除净。 

彭斯林认为,内蒙古煤炭资源丰富,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典型。倒查20年的目的是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查办案件,找到案发的规律和特点,堵塞制度漏洞。 

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显示,自专项整治以来至年底,共有80多名省管干部被查或“双开”。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还曾多次以“四连发”“六连发”的方式通报,即一口气同时公布四或六名厅官被查或“双开”的消息。这种公布消息的方式在以前非常少见。 

同样倒查20年的还有纸面服刑。内蒙古呼伦贝尔男子巴图孟和被判刑15年,但是一天牢都没坐过。事情一经曝光即引发众多关注。“纸面服刑”一词也因此广为人知。 

之后黑龙江省呼兰、松滨2所试点监狱及四川省宜宾市所在的5所省属监狱对“减、假、暂”案件倒查20年,排查案件8万余件,确认并整改违规违法问题307个。 

赵赤表示,对于倒查20年,社会层面有着不同的认知,有声音认为这是超越常规的反腐方式。而从全球视野来看,许多国家基本上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超常规的反腐措施。 

“腐败具有深层原因及特殊危害性,因而需要予以对称性的特别的制度及法规应对,实际上这早已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赵赤补充说。 

主动投案 

自2018年7月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省部级高官主动投案第一人)落马之后,主动投案就频现报端。 

2020年1月初,艾文礼在央视播出的《国家监察》专题片中现身说法,他主动投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先后4次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代问题;带了三个箱子,收受的物品占据了大半个会议桌;工作人员清点、登记、拍照耗时一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8万余元; 

最经典的还是这几句话:“十九大之后落马的一个接一个,这也是一种震慑。当时就是吃不好睡不好”,把自己的事情捋了捋,“我觉得我跑不了,不能再有侥幸心理了”。 

受到震慑的不止艾文礼,2020年以来,主动投案的省部级官员,至少有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和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2人。 

王立科不仅是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也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文国栋则被指与青海木里煤矿非法采煤一事有关。 

地市级官员中,邯郸市委书记高宏志投案曾引发诸多关注。他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位主动投案的在任地市市委书记。投案三天前还在暗访检查工作。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东曾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高宏志主动投案其实显现了一种“寒蝉效应”。 

“选择主动投案是一种明智选择。相比落马,这种选择还可以有一定的主动性”。魏昌东说。 

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是5400余人,2016年达5.7万名,一年间增长9倍。2019年,全国有10357人主动投案,其中中管干部5人、省管干部119人。

目前官方尚未披露2020年全年主动投案的人数,部分省份纪检监察机构披露的数据足以显示反腐的震慑力。 

1月至11月,浙江省主动投案586人;今年至11月,新疆有199人主动投案;截至10月初,云南官方称,今年已有271人主动投案,其中厅级干部6名。 

赵赤认为,上述数据表明,反腐高压的震慑力越来越强。反腐正日益彰显出刑事政策效果,也有向预防延伸的意味。 

彭斯林表示,主动投案人数大规模增加,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反腐高压的震慑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反腐政策的感召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原标题:为什么要倒查20年?2020年反腐的三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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