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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委副书记博士论文被曝涉嫌抄袭后 硕士论文也被举报
07-14 15:51:32 来源:澎湃新闻网

澎湃新闻网消息,继博士学位论文被曝涉嫌抄袭后,曾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黎石秋又被举报其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复制比例高达75.4%。

7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知网下载了黎石秋发表于2003年10月的硕士学位论文《不正当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研究》;黎石秋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篇幅较大的论文——作者牛文怡发表于《当代法学》2002年第8期的《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多维探讨》、作者郑友德、彭霞发表于《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年第10期上的《论比较广告的法律规制》。

经比对发现,黎石秋硕士学位论文大面积复制粘贴了《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多维探讨》和《论比较广告的法律规制》两篇论文中的内容。此外,其早年发表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安全不应是“亡羊补牢”》 、《树立科学的安全观》等多篇文章涉嫌一稿多投。

此前的7月上旬,有网友通过微博实名举报称,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基础理论方向的博士生黎石秋和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董岚的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对此,湖南大学于7月3日回应,针对网络有关我校毕业生董某、黎某博士学位论文的质疑,我校已成立专门工作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澎湃新闻了解到,此次被举报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黎石秋和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黎石秋为同一人。针对其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一事,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湘潭大学党委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刚刚放假,如有回应,宣传部门会和记者对接。

硕士学位论文中一个小节涉嫌完整抄袭他人论文

澎湃新闻记者经过完整比对后发现,黎石秋发表于2003年10月的硕士学位论文《不正当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研究》中的第二章第四节“不正当比较广告规制的法律之维”一节,涉嫌完整“搬运”了牛文怡发表于《当代法学》2002年第8期的《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多维探讨》一文的部分内容,涉嫌抄袭的部分仅小标题不同。

黎石秋(右)论文涉嫌抄袭。

牛文怡《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多维探讨》一文分为“比较广告概述”“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第一维——广告法”“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第二维——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第三维——商标法”以及“比较广告规制的法理思考”五个部分。

其中,“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第一维——广告法”“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第二维——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第三维——商标法”三个章节,被黎石秋完整复制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

黎石秋硕士学位论文中的“不正当比较广告规制的法律之维”一节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不正当比较广告规制的第一维——广告法 ”“不正当比较广告规制的第二维——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不正当竞争广告规制的第三维——商标法”。

例如,黎石秋在“不正当比较广告规制的第二维——反不正当竞争法 ”这一部分的第二段中写道:这些比较广告的共同点是其无法纳入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禁止性规制之中,但对相对人而言,其产生了“引人误解”的效果。对此,是否能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该条规定中“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含义。按照实务界目前通行的观点,并不拘泥于法条的字面含义,“经营者以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可以视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2]此外,误导消费者的比较广告无疑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将其认定为侵权行为,并追究民事责任。[33]

而牛文怡论文中的这一部分在“比较广告法律规制的第二维——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的第二段,具体内容为:这些比较广告的共同点是其无法纳入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禁止性规制之 中 , 但对相对人而言 , 其产生了“引人误解”的效果。 对此, 是否能适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 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该条规定中“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含义。按照实务界目前通行的观点, 并不拘泥于法条的字面含义,“经营者以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误导消费者的, 可以视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⑩。 此外,误导消费者的比较广告无疑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法院可以根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将其认定为侵权行为, 并追究民事责任。⑪

仔细对比可以发现,除黎石秋硕士学位论文中漏掉一个“能适用”的“用”字外,其他完全一致,包括论文引注部分。

黎石秋(右)论文中涉嫌抄袭部分的引注和牛文怡论文一致。

黎石秋论文(右)涉嫌抄袭他人论文部分。

此外,黎石秋硕士学位论文中第一章“不正当比较广告规制的理论基础”中“不正当比较广告概念及内涵的界定 ”部分,涉嫌大面积抄袭作者郑友德、彭霞发表于《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年第10期上的《论比较广告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的部分内容。《论比较广告的法律规制》全文5000余字,黎石秋硕士学位论文中有约1800字的内容与《论比较广告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的内容几乎完全一致。

针对黎石秋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一事,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湘潭大学党委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刚刚放假,如有回应宣传部门会和记者对接。

多篇文章涉嫌一稿多投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除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大面积抄袭他人论文之外,黎石秋此前撰写的文章还涉嫌一稿多投。

澎湃新闻记者在中国知网查询、对比发现,黎石秋发表于 2003年第6期《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上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发表于2003年第21期《安全与健康》上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以及发表于2004年第1期《上海企业》上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三篇文章内容大体一致,涉嫌一稿多投。《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两篇文章中的作者信息显示,黎石秋时任湖南省浏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此外,黎石秋发表于2004年第3期《企业标准化》上的《安全不应是“亡羊补牢”》 与黎石秋、徐松竹发表于《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2004年第2期上的《贯彻 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一文内容大体一致,涉嫌一稿多投。《贯彻 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一文作者信息显示,黎石秋时任湖南省浏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徐松竹为时任湖南省浏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而《安全不应是“亡羊补牢”》 《贯彻 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两篇文章与黎石秋发表于2004年第1期《花炮科技与市场》上的《树立科学的安全观》、2004年第4期《煤炭企业管理》上的《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发表于2004年第3期的《民主》上的《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以及发表于2004年第9期 《安全与健康》上的《树立科学的安全观》相比,题目更改,内容大体一致,涉嫌一稿6投。

上述文章除《安全与健康》上的《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一文无作者职位信息外,其余三篇《树立科学的安全观》中,均显示作者黎石秋为时任湖南省浏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黎石秋系湖南省益阳市委副书记。

官方简历显示,他从1997年起,历任湖南浏阳市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宁乡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15年10月至今担任益阳市委副书记。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黎石秋曾在湘潭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原标题:黎石秋继博士论文被曝涉嫌抄袭后,其硕士学位论文也涉嫌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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