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张老师,原谅20年后报仇学生了吗?
07-10 12:14:54 来源:上游新闻

常仁尧被刑拘的第203天,备受关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终于有了结果!

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判决结果一出,常仁尧当庭表示将上诉,其母亲不满判决在法庭外坐地痛哭。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的一天,常仁尧驾车与同村的潘某某一起外出时,遇见曾担任过其初二班主任的张某某骑电动车经过。常仁尧想起上学时因违反学校纪律曾被张某某体罚,心生恼怒,遂将手机交给潘某某,要求为其录制视频。接着,常仁尧到公路上拦下张某某,确认后即予以呵斥、辱骂,并连扇四个耳光,又朝张某某面部猛击一拳。之后,常仁尧强令张某某将电动车停靠至公路旁,继续进行辱骂、呵斥,又先后朝张某某胸、腹部击打两拳,并将张某某的电动车踹翻,致使电动车损坏,引起二十余人围观。

事后,常仁尧将所录制视频传播给初中同学观看、炫耀,造成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扩散,被众多媒体平台连续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常仁尧又在“常氏宗亲”微信群再次发布视频,仍声称自己的行为没错,即使打老师不对,张某某也有百分之五十的责任等。

常仁尧的刑期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刑期过重,常的行为不足以定性为寻衅滋事;有人表示常仁尧不仅该上诉,更要追究当年张老师对其体罚的行为。

栾川县人民法院阐述判决理由称,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新网报道,常仁尧的父亲常天长在审判前表示,若儿子一审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将对老师曾体罚儿子的行为进行追诉。常天长表示,儿子已对殴打张老师的行文悔过并道歉,但张老师对自己曾体罚儿子的行为,至今也未作出任何说明与道歉。

律师解释,由于张老师体罚常仁尧的行为发生在20年前,根据刑法规定,已超过了追诉期限,这种情况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经同意才可追诉。

6月19日,栾川县教体局曾针对“涉事教师当年体罚学生”回复 ,称师生欠缺沟通。常仁尧的妻子称,教体局用这样的理由为张老师开脱荒唐可笑。

从案发至今,媒体和网友的视线始终都聚焦在常仁尧和校方的身上,当事人张老师却一直保持缄默,作为本案中的受害者,似乎有意回避此事。媒体找不到人,法院开庭时申请缺席不到。面对体罚学生的指责,张老师从没站出来作出任何说明和辩解。不过,他对学生20年后的报复行为也未主动提出控诉和索赔。

常天长表示,一家人曾多次尝试与张老师取得联系,希望达成和解,但对方从未回应。

张老师对待该案的态度以及其是否当年对学生进行了体罚,本该成为影响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但我们没能等到他的声音,体罚一事也难下定论。

法治社会,常仁尧已经为自己的恶劣行为吞下了苦果,相信一年半的刑期足以让其警醒。而另一方面,张老师在案发后的“人间蒸发”更是让人疑窦丛生。不管张老师当年是否体罚学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纵使老师当年犯错,绝不该成为学生报复的理由。

只是不知道张老师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有没有原谅这个20年后报仇的学生?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